| 索引号: | msqrmzf-2026-00304 | 发布机构: | 明山区人民政府 |
| 信息名称: | 明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 发布日期: | 2026-06-15 | 成文日期: | 2026-06-15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明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5年10月20日至12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明山区纪委监委机关进行了巡察。2026年2月2日,市委巡察组向明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明山区纪委监委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巡察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站位,深刻剖析问题根源。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政治任务上来。领导班子召开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通过深入剖析,班子深刻认识到问题根源在于政治站位、宗旨意识、担当精神、自我要求、系统思维等方面仍有差距,必须以自我革命精神推动问题真改实改。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区纪委监委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整改期间,先后召开常委会、领导小组会等各类会议,逐项研究整改方案,形成清单化管理、台账式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三是细化责任分工,逐项明确整改任务。区纪委监委坚持把压实责任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关键环节,在责任分解上,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全面抓;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分管领域问题。在措施落实上,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四是注重总结提炼,巩固拓展整改成效。整改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抓好具体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将有效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着力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一是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及文件精神纳入区纪委常委会常态化学习范畴。二是贯彻落实意见均依据工作分工由各班子成员牵头,具体部门负责落实。由纪委办公室对上级纪委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进行任务分解,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三是对常委会确定的重点工作及委主要领导明确签批意见的文件建立台账、清单管理,常委会及委领导定期听取相关情况汇报。
2.制定政治监督清单结合工作实际不够紧密。一是全面梳理2026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相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经研判纳入政治监督台账。二是全区各单位全面梳理本年度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十五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重要政策落地实施等方面核心任务,选取重点监督项目实施监督。三是强化对所联系单位的日常监督,精准排查违反政治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对国企领域监督存在一定“盲区”。一是区委巡察机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开展巡察工作的主体、巡察对象、巡察监督内容。二是启动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对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工作。三是联合区委相关部门重新梳理巡察对象,科学制定十一届区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
(二)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方面
1.以监督责任推动主体责任落地落实有差距。一是研究制定十一届区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持续将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二是精准摸排被监督单位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与被监督单位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约谈提醒。三是严格对照监督工作要求,列席参加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督促被监督单位严格规范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2.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存在缺项。一是推进查办案件与警示教育深度融合,甄选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案例纳入警示教育“资源库”。二是区纪委监委就廉政警示教育培训工作主动对接区委相关部门,提交《培训需求申请表》。在今年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及社区干部进修班上,区纪委监委围绕换届后履职要求开展警示教育,对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解读。
3.派驻纪检组作用发挥存在不足。一是依托纪检监察培训大讲堂,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职能力,特别是“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派驻监督业务两大核心内容组织专题学习。二是扎实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明确履职事项、监督要点和工作规范。三是结合派驻监督工作实际,建立监督工作记录台账。
4.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到位。一是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按照上级相关要求,结合明山工作实际,重点围绕适用容错免责减责的具体情形,逐一明确适用条件、裁量尺度和把握要点。二是各案件承办部门加强对“三个区分开来”的学习理解,结合案件实际,实事求是提出免责减责和从轻减轻处理等意见建议。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发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操作标准、时间节点和衔接要求。
5. 16项重大民生实事方面主动发现问题较少。一是依据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对2026年中央确定的10项重大民生实事实施分类监督,对职能部门报送情况实行半月调度与周调度相结合机制。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根据上级工作专班要求,联合职能部门共同排查整改存在问题。三是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紧盯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情况,对主要负责同志精准开展“一对一”约谈。
6.统筹开展集中整治成效不明显。一是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要求,对专项工作开展分类监督,健全职能部门线索移送机制,实行半月调度与周调度相结合,个别项目每周明确报送内容。二是强化调度督导,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职能部门采取单独调度方式推进落实。三是严格审核把关,对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情况逐项核查、精准发现问题。
7.落实为基层减负监督责任不到位。一是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明确督查重点、任务分工、推进步骤及成果运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二是严格对照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和相关纪律规定,明确问责情形、程序和标准。
(三)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力度不够。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印发工作要点。二是对工作要点各项任务及时跟进监督落实情况。
2.建立廉政档案有缺项。一是对全委干部现有廉政档案进行全面梳理核查,补齐缺失信息、规范完善档案内容,严格审核档案要素。二是对干部任免、廉政谈话、信访举报等各类动态信息,第一时间梳理归档。三是对新调入、新任职、新提拔干部,第一时间启动建档工作,收集完善相关信息。
3.开展谈心谈话制度不到位、不规范。一是规范全委干部日常谈话全流程管理,严格执行日常交心、提醒、反馈、职务调整、批评教育、廉政6类谈话标准,配套建立统一标准化谈话台账。二是严格落实分层级谈心谈话责任体系,定期组织委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全面掌握干部思想动态、工作状态与生活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治苗头性问题。
(四)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党建方面
1.业务培训不深不细、广度不够。一是研究制定2026年业务培训计划,按照岗位特点、履职需求实行分层分类、精准施训。二是拓展培训内容维度,将市委“1+10”工作赛道、区委中心工作等重点内容纳入培训范畴。三是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题培训,直击整治推进中的突出难点、薄弱环节,厘清工作思路、明确监督重点。
2.组织架构设置不合理。一是委机关根据不同岗位特点和科室职能分布,重新调整机关各党支部人员。二是规范专案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
3.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将巡察反馈指出的党总支委员空缺、党支部书记空缺问题,纳入2026年机关党总支及党支部换届工作统筹安排。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机关党总支及各党支部已全部按期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既定工作任务。三是换届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组织学习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
(五)落实整改责任方面
整改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定本委贯彻落实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分工清单,明确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责任部门,细化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同时将巡视巡察整改任务纳入政治监督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及计划
区纪委监委将坚决摒弃“过关”思想和“交卷”心态,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持续推动巡察整改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链条,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对已销号问题逐项复盘核验,将巡察整改后续巩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中,持续巩固来之不易的整改成效。二是进一步深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常态长效制度体系。对现行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及时修订废止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条款。健全配套执行机制,常态化开展制度落实监督检查,切实以刚性制度巩固整改成果。三是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以高质量整改服务全区发展大局。坚持刀刃向内,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制约机制,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律部队形象,以扎实的整改成效向区委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44599076(工作日8:30—17:00);邮政信箱: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北路1678号明山区纪委监委。
中共明山区纪委明山区监委
2026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