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sqrmzf-2025-00436 | 发布机构: | 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区分局 |
| 信息名称: | 关于本溪优邦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 主题分类: | 环境治理 |
| 发布日期: | 2025-08-28 | 成文日期: | 2025-08-28 |
| 废止日期: | 文 号: | ||
| 关键词: | |||
关于本溪优邦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溪优邦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新申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材料,我局于2025年8月1日组织专家召开了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审查会。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申请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受理单位:本溪市生态环境局明山区分局
联系地址:本溪市明山区高台子街道滨河北路1678号
联系电话:024-44599655
邮 箱:mingshanhuanbao@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