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
4月27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语芳、许俊海、那其强、运洪升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徐海源,区法院院长马馨,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的报告、关于明山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明山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关于明山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张君等3名法官、区检察院袁则等3名检察官的述职,并开展了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在讲话时指出,人大对法检“两院”开展监督,旨在发现问题、帮助解决问题,既对法官、检察官公正办案形成督促,又有利于加强司法队伍建设,促进提升法检“两院”整体工作水平。要抓好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切实改进不足。履职评议工作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并将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评议整改真正落到实处。
会议表决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在总结讲话中强调,一是弘扬文化自信,切实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实施。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深入挖掘我区特色文化内涵和优势文化资源,打造特色文化品牌。二是坚持多措并举,不断加强和完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工作,着力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移交安置、权益保障、拥军优属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先进典型。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资源整合,全面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突出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宣传普及,提升执法效果。要突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四是依法履职担当,助力“六个年”活动取得实效。区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全区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暨开展“六个年”活动及文明城区创建工作,通过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专题询问、工作评议等方式,聚力推动“六个年”活动和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五是遵守防疫规定,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全区各级人大代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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