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
10月12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语芳、许俊海、那其强、运洪升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徐海源,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张守君,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区法院、区政府相关部门和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22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明山区2022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人大法制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在总结讲话时强调:一是强化计划执行。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抓实招商引资、争取政策资金,推动签约项目早落地、在建项目早竣工、竣工项目早达效。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加强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教育、医疗、文化均衡优质发展。二是规范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加大税款清欠查补力度,确保应收尽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大财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三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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