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12月1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海、那其强、运洪升、边萍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徐海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区监委、区法院、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明山区2023年度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表决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明山区2023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才力等6名市人大代表向区人大常委会述职。
会议对区政府落实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深入开展“6+1”个年活动重点任务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并对落实重点任务和答询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通过了部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围绕相关议题强调四点意见,一是围绕省市区委打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深入开展“6+1”个年活动决策部署,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区委确定的“6+1”个年各项任务目标按期实现。二是强化审计整改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查出问题、实施整改、检查监督、评价考核”的审计整改闭环管理,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持续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三是增强预算的刚性。严格执行调整后的预算,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严格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做好人代会筹备工作。人大各街道工委要组织人大代表,深入选区与选民见面,了解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和诉求,做好代表建议和议案的提出和审核工作,保证提交人代会的建议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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