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
10月18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海、那其强、运洪升、边萍出席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徐海源,区检察院检察长孙伯涛,区监委、区法院、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接受周大庆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全票通过了对杨嵬松、周锦坤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任命,决定杨嵬松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会议提出,希望两名同志牢记初心使命,在新的岗位上忠实履职,不负众望,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履职为民、拼搏实干,以更高的标准、更优异的成绩,全面推动明山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为建设“五个新明山”、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还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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