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09 12:00:2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6年10月9日,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十二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海、那其强、运洪升、张心利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沈量,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部分人大街道工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一老一小”民生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强调,要聚焦代表建议办理,提升办理质效。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交办、督办、反馈工作机制,强化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作,着力解决代表反映强烈、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将代表真知灼见转化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要严守债务风险底线,强化规范管理。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加强全口径债务监测预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确保债务规模与财力状况相适应。要厚植民生福祉底色,优化服务供给。紧扣“一老一小”群体需求,加快完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推动资源均衡配置和服务质量提升,补齐短板弱项,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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