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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纪要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8-15 11:16: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516,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副主任贾金荣、何炳双、王修环、穆兴君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区长王文国,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汪军,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各街道人工委主任,区人大法工委部分组成人员列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关于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李春忱等辞去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和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通报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区人大代表崔永利、赵庆东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谢廷维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卧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董永平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北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赵庆凯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夏德军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新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王修环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卧龙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白琳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北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夏德军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高峪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沈建国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东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海涛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新明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张文光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牛心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马国珍的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北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区政府区长王文国的提请:任命沈建国为区教育局局长、李春忱为区财政局局长;免去杨满的区教育局局长职务、王钰的区财政局局长职务、那其强的区监察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的提请:任命李金红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崔明洁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的提请:免去王广伟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同志在会议结束时针对区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坚持不懈地抓好信息化建设。当今社会已进入科技和信息化时代,职务犯罪活动呈现出智能化、高科技化的特点,检察院的信息化跟进显得尤为重要。二是要加强人才开发,建设适应信息化要求的检察官队伍。有计划的招录专业人员,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加强现代科技在检察工作中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领导,创新工作。把信息化建设列为“一把手工程”,在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的同时,不断探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相结合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