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市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站群

县区政府站群

  • 无障碍版无障碍版
  • 手机版

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纪要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8-15 11:18:0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79,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副主任贾金荣、何炳双、王修环、穆兴君和委员共20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佟盛强,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各街道人工委主任,区人大财经委组成人员等列席了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炳双主持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李春忱作的区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刘杰作的区政府关于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政府2012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通过了关于区政府201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决定。

会议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保证财税收入来源。区政府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一些符合产业结构的大项目,积极推进第二产业稳固向前发展,同时帮助原有的餐饮等优势产业走出困境。二是要优化支出结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依法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的资金使用,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法效应。三是要强化财政监管,健全财政决算制度。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四是要加强审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的使用。审计部门要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扩大绩效审计评估,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重点加强民生保障、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

根据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林智为明山区人大常委会东兴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的提请:任命刘玉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