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检察院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4月29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4年4月29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铁铭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检察院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好新刑事诉讼法相关工作,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宣传。重视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宣传,采取研讨、讲评、交流、考试等方式,学懂弄通,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自身素质,为正确贯彻执行刑诉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是进一步完善检务工作机制。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检务一线人员,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修改后刑诉法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讨等方式,构筑信息共享平台,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打击犯罪。
三是进一步提升检务工作水平。规范执法,在工作目标定位上再争先,再创佳绩。要强化人权意识,更新执法理念,不断规范辩护、证据、侦查、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案件管理等制度以及新增的四种特别程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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