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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5-07 14:23:2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4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主持召开了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铁铭作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情况的报告》。

    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对区人民法院立案工作情况,会议认为:三年来,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各类案件,不断强化立案工作管理,规范立案工作程序,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理诉权,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提出三点建议: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立案工作深入开展。区人民法院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和加强立案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注重总结和推广立案工作中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增强立案工作的透明度,通过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和支持法院立案工作。二是创新工作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把握立案标准,规范立案程序,加强流程管理,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要做到快速立案,应立则立,维护司法权威。要完善立案调解机制,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联动机制建设,有效分流和化解矛盾纠纷。要积极探索开展司法文书电子送达工作,以节约诉讼成本,减轻法院干警的工作压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树立法官良好形象。要进一步加强法官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诉权。进一步树立为民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把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群众观念强的业务骨干充实到立案队伍,不断提升立案工作的公信力和法官的权威。

    对区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工作情况,会议认为: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区检察院不断更新执法理念,转变执法方式,创新工作机制,有效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发展。会议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宣传。重视新修改刑事诉讼法的学习宣传,采取研讨、讲评、交流、考试等方式,学懂弄通,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为正确贯彻执行新修改刑事诉讼法奠定坚实的法律基础。二是进一步完善检务工作机制。加强公诉队伍建设,科学配置检务一线人员,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规范执法行为,确保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落到实处。要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通过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讨等方式,构筑信息共享平台,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有效打击犯罪。三是进一步提升检务工作水平。规范执法,在工作目标定位上再争先,再创佳绩。要强化人权意识,更新执法理念,不断规范辩护、证据、侦查、审查逮捕、羁押必要性审查、出庭公诉、诉讼监督、案件管理等制度以及新增的四种特别程序,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权并重,提升刑事检察工作水平。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的提请,任命:李希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孟刚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季蕴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李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真月为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吕娜为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王凤英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执行一庭副庭长;谷震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姚淙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徐自明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车帅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李金红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李希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孟刚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季蕴芹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陈治宇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王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张洪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法庭副庭长职务;翁克娟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