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府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6月27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4年6月27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刘杰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明山区政府2013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3年,区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对同级财政依法进行审计,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和意见,为保证财政资金的规范、合理和有效使用,推动财政深化改革,维护财经纪律作了大量工作,予以充分肯定。审计报告提供的审计情况事实清楚,审计建议具有针对性。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对今后更好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管理。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依法保障农业、教育、科技、社保等重点领域的支出需求。要坚持有促有控,突出公共财政导向,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节能减排、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发挥财政资金的乘数效应。要从严紧缩行政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做好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强化财政预算资金管理,着力提高政府理财水平。
二、加强监督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及早研究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完整性,在做好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的前提下,推进编制政府性债务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加强财政奖补政策绩效管理,树立“用财要问效”的理念,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评价考核体系。认真及时盘活部门专项结余沉淀资金,增强资金使用的有效性。要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督管理,重视政府投融资平台监管,切实做好防范债务风险工作。要完善街道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政资金使用。
三、强化审计监督,严肃责任追究,提高整改实效。进一步依法加强审计监督,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及提出的建议,落实整改责任,督促限期整改。审计部门要继续创新审计方式,加强绩效审计,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加强民生保障、重点项目资金及街道财务的审计监督,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落实财政资金损失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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