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明山区1—8月份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4年9月26日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局副局长潘娟、区财政局局长李春忱分别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4年1—8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明山区2014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1—8月份区人民政府牢牢把握“工业立区,服务业强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战略,以调结构、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为主线,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主要经济指标处于平稳适度的合理区间,实现了全区经济平稳运行,各项社会事业不断进步。计划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是好的,会议同意上述两个报告。
为全面完成2014年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任务,努力实现全年奋斗目标,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把握机遇,增强目标意识。要充分认识当前经济形势,科学研判经济发展态势,把握国家支持东北经济重新焕发活力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增强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转方式、调结构、上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要紧盯目标不放松,坚定信心,明确责任,研究办法,采取措施,全力做好经济建设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区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确定的计划和预算任务,实现确定的目标。
二、与时俱进,加快农业发展。要深刻认识和理解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实施办法,贯彻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探索明山新型城镇化建设发展道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切实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围绕全年目标奋力夺取农业丰收。要继续推进设施农业项目建设,发展特色产业种植和农产品加工业,抓好农业保障服务,加快推动现代农业发展步伐。
三、坚定不移,推动转型升级。以工业立区为引导,立足做大做强重点骨干企业,发挥其带动和引领作用;要落实国家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加大对企业的技改扶持力度,给企业带来实惠,提升其后续发展的能力。要始终把抓招商、引项目作为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大力引进对明山长远发展有支撑力、拉动力的重大产业项目。全面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对行政收费能减则减、能缓则缓,有效降低企业生产经营负担。同时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控制经营成本,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盈利水平。要加大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推介力度,引导和帮助企业开发新产品、发展新业态、开辟新市场。
四、全力以赴,抓好项目建设。要加大对本溪太子河经济开发区项目建设的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服务和管理,培育经济增长点;要大力推动本溪(明山)新材料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发挥园区工业产业集聚优势,培育发展壮大新兴财源;要以关东旅游文化产业长廊项目为突破口,以辽东古镇建设为重点,建设集文化旅游产品集散地、沟域旅游、文化体验、休闲度假、生态农业等为一体的旅游文化产业综合体,带动三产和群体财源快速发展壮大。
五、落实政策,切实保障民生。要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扩大各类社会保险的覆盖面,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加快实现城乡救助一体化,使老百姓真正享受到发展的成果。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要稳妥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资源有效整合,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使群众在医改中获得巨大实惠。要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详实调研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实施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切实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幸福感。
六、持之以恒,强化预算管理。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强化对重点税收、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培育新的增长点,挖掘税收潜力,促进收入稳定增长。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相关规定要求,增强勤俭节约意识,严格控制一般性公用经费支出,做到有保有压,把资金更多地用到“三农”、社保、教育、科技、卫生等民生领域。要执行新颁布的《预算法》,实行全口径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部纳入编制,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保障民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严格按照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维护预算执行的严肃性;要注重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既要细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并落实到具体部门,提高其使用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又要确保专项资金合规、合法。要合理控制融资规模、融资结构和融资期限,最大限度地盘活存量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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