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2014年11月26日,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副局长潘娟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区政府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指标调整的报告》;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区政府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关指标调整的决议(草案)》。
会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通过了《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3—2014年度先进人大街道工委、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建议的决定(草案)》。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任命商世钢为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孙利群的区人大常委会卧龙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区人民政府区长王文国的提请,决定任命运洪升为区发展改革和经济局局长;决定任命马淑英为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任命马北为区服务业局局长;决定免去马北的区农村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根据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的提请,任命刘铁铭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命洪亚非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人民法庭庭长;任命张君为明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任命都伟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副庭长;免去魏威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洪亚非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免去张君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卧龙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根据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的提请,任命魏威为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免去刘铁铭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王大勇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刘玉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张朝晖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袁文水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检察员职务。
出 席:宫丽君 贾金荣 何炳双 王修环 穆兴君 杨晓丹 王明扬 李德伟 李瑛子 李永娟
李忠胜 刘 丹 刘 臣 张相伟 秦学兵 郭 巍 徐 然 康 杰 韩丽霞
列 席:王文国 汪 军 刘卫东 王建廷 奈静远 谢廷维 赵淑玲 董永平 刘玉璞 吴俊荣
赵庆凯 林 智 夏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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