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纪要
2015年4月28日,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及人事任免有关事宜。
会议通过了《关于对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关于对明山区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及《关于对区政府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根据区政府区长王文国的提请,免去于福臣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本次常委会的四项议程经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选取“一府两院”工作中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别由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财经委进行了前期调研,并且形成了报告,提出了有关意见和建议供各位委员参考。
会议指出,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既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鼓励和鞭策,也是加强法院执行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契机,从而推动法院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是为进一步加大打击职务犯罪的力度,从源头遏制腐败的发生,督促检察机关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预防职务犯罪;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是为进一步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强调,“一府两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有关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常委会将选择恰当的时间专题听取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汇报。
会议最后,宫丽君主任进行了总结讲话。针对法院执行难建议首先要解决人的问题,在人员安排、业务培训方面下功夫,注重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力。其次规范执行流程,在公开、公正、廉洁的原则下,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完善联动机制,明确协助部门的法定职责,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针对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建议检察院要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队伍建设,推动专业化队伍建设,提高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能力,不断控制职务犯罪的案发率。针对区政府关于农民工权益保障有关问题,建议农民工目前面临就业渠道受限制、合法劳动报酬无法保障、加班加点不加薪、劳动争议处理权无法保障四个方面问题急需解决,希望政府采取有力措施,想出办法,克服困难,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使法治氛围在全区形成。
出 席:宫丽君 贾金荣 何炳双 王修环 穆兴君 杨晓丹 管秋红 商世钢 王明扬 李德伟 李瑛子 王殿华 尹 蕊
刘 丹 刘 臣 李永娟 李忠胜 张相伟 秦学兵 徐 然 郭 巍 康 杰 韩丽霞 陈 雪 王岫亭
列 席:陈道元 王建廷 张 辉 奈静远 刘 君 张启文 乔玉霞 慕海清 刘 海 周振达 王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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