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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明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5-05-06 08:58:06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428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辉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努力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不断探索和改进执行方式,在转变执行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执行管理、提高执行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了司法公信力,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区法院执行工作在取得较好成绩的同时,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执行难问题依然比较突出,执法环境还需改善,执行工作的体制机制还需创新,执行程序和执法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队伍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为进一步推进法院执行工作,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区法院要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强化执行职能,加大执行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案件有效执结率,加大对执行积案的清理力度,逐步消化执行积案。规范执行行为,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健全和落实执行公开制度,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诚信守法的执行环境。结合“六五”普法,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诚信教育,加强对典型执行案件的宣传教育,发挥典型案例警醒、震慑作用,对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典型案件加大曝光力度,以案说法、以案释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营造支持执行工作、理解执行工作的法治环境。

    三、进一步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形成执行合力。要主动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逐步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方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联动机制,发动全社会力量构建多元化、社会化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一整套操作性强的执行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发挥有关部门协作执行的法定职责,同时加强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的协调配合,着力审执衔接,立、审环节应考虑执行效果,形成执行合力。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能力。要加大学习培训力度,提高执行干警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及善于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严格遵守“依法执行,有效执行,文明执行,注重执行效果”的行为规范,提升执行队伍的执法水平。充实业务骨干,优化执行队伍结构,建议政府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上予以倾斜,为执行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