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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明山区2018年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10-10 09:35:4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927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运洪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818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18月份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区九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预算决议的要求,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环境和发展形势,扎实推进财税管理体制改革,积极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领域民生支出。总体看,全区财政稳健运行,保持了收入稳定增长,完成了序时进度,保障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18月份预算执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同时,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以房地产业为主的主体税源减收带来的税基不稳,一般公共预算中非税收入占比偏高,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偏低;财政收支矛盾凸显,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增大,民生支出呈现刚性增长趋势;政府养老金支出压力加大。面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抓好税源建设,稳定壮大财源。项目为王理念,用足用好《明山区鼓励投资若干规定》和《明山区招商引资引荐人奖励办法》等政策,聚力招商,促进在谈项目及时落地,积极培植新税源,保持财政收入稳步增长。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产业发展,涵养优质税源,壮大实体经济。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巩固好现有税源基础。促进我区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增强财政增收后劲。

二、全力组织收入,增强财政实力。要以国税地税合并为契机,及时整合力量,坚持依法治税,优化纳税服务,落实减税降费各项优惠政策,确保全年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严格依法依规做好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及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益征收工作,保证完成非税收入预算。积极争取中央及省、市级财政补助,扩大上级转移支付规模,为全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增加财力保障。加快腾空土地,加快土地出让,加速资金回笼。

三、保障重点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认真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加强对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的管理,保障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确定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切实推进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足额保障基本支出,重点向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领域倾斜,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四、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强化债务管理,依法依规举债,建立健全偿债责任机制,规范资金管理。完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加强财政、金融等各方联动的风险防控措施,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确保我区债务总量可控、期限结构合理、隐性债务逐步化解,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五、强化预算管理,维护预算权威。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和上级有关政策措施,严格执行人代会批准的预算,强化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着手启动2019年预算编制工作,科学合理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深化预算监督,规范预算执行。按照全国、省、市人大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做好对预算的全口径审查和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联网监督的相关工作。加强部门预算监督,随时对每个预算单位的预算和资金支出、划拨情况进行实时查询,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支出监管,跟踪问效,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继续坚持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