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19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运洪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明山区2019年1—8月份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1—8月份,区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克服经济下行、政策性减税降费等诸多不利因素影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财税决策部署和意见要求,严格执行经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加强收入征管,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民生和重点项目,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1—8月份预算执行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新上项目少,税基依然薄弱;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呈现负增长,完成全年预算任务艰巨;财政支出大幅高于同期,收支矛盾进一步加大;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及预期,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支撑作用不强;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债务化解难度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
为做好全年预算执行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财税收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对经济形势走向和财税政策调整的调研分析,创新财政扶持方式,支持优质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等发展,增添发展动力,努力提高组织收入的主动性和前瞻性,确保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完成全年收入任务,进一步筑牢财税增收基础。要加强民生实事工程资金管理,夯实预算执行基础。要坚持依法理财,规范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
二是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财政支出要做到有保有压,实现保工资、保养老金发放、保民生、保运转、保债务还本付息。要进一步强化资金运行监控,不断深化绩效评价,强化绩效意识和支出责任,重点加强民生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日常监管与绩效评价,加大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部门预算资金运行和绩效自评工作的督查,完善绩效自评机制,提高自评质量和可信度。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绩效评价在财政资金管理中的应用,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各项要求,主动适应债务管理新常态,依法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加强对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动态监测、评估和预警,严格实行债务预算和限额管理,积极向上争取增加政府债券额度,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严禁违规变相举债,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四是严格遵守财经法规,提升预算编制质量。进一步严肃财经法规,规范财政财务管理,突出对重点项目、扶贫专项、涉农资金等财税改革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审计监督,加大对财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促进依法理财用财。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认真收集预算编制资料,结合实际情况与定额标准核定事项指标,同时对比上年执行情况复核申报指标事项,对每笔预算事项的编制,列出明细清单,并做好书面说明,做到每笔预算编制有据可依,确保预算内容合规、合理,坚决杜绝漏报、虚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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