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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大财经委关于区政府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7-31 09:30: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730 日在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四次会议上

明山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王明扬


依据监督法、预算法和《辽宁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有关法规,7月中旬,区人大财经委组织委员,对区政府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进行了调研,分别听取了区财政局、审计局的工作汇报。现结合区审计局《关于明山区2019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将财政决算草案初步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区政府提出的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反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355万元,为预算的97.3%,增长6.4%,加上上级补助、债务转贷收入39175万元和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上年结转调入3398万元,收入总计为10092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06万元,为预算的158.0%,下降13.4%,加上财政体制上解、债务还本支出18722万元支出总计为100928万元。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收入12360万元,为预算的41.2%,比上年增加10803万元,增长693.8%,加上上年结转、上级补助、其他调入收入9714万元和债务转贷收入14420万元,收入总计3469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0826万元,为预算的140.0%,比上年增加7876万元,增长34.3%,加上政府性基金调出1406万元和年终结余129万元,债券还本付息2333万元,支出总计34694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补助收入总计954万元(2019年未安排预算),支出总计954万元。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98万元,为预算的87.4%,比上年减少117万元,下降2.8%,加上财政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转移3884万元,收入总计788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664万元,为预算的90.3%,比上年增加467万元,增长6.5%,加上结转下年218万元,支出总计7882万元。收支平衡。

审查认为,2019年,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坚持围绕区委财税工作决策部署和九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稳妥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规范财政收入秩序,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依法组织税费收入;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切实保障了三大攻坚战和“三保”资金,较好地完成了当年预算任务。2019年,预算决算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预算执行得到加强,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建议本次会议通过区政府提出的《关于明山区2019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决算。

审查指出,2019年,区政府预算执行和管理中仍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我区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根本改变,产业基础依然薄弱,财政收入形势依然严峻,收支矛盾突出;非税收入税收占比过大,收入结构不优,收入质量不高。二是预算绩效评价体系不健全,无预算执行绩效评价刚性约束,有待建立完善。三是部门预算执行管理不规范,存在未履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现象,财政监管力度亟待加强。针对区审计局揭示的财政管理、政府性债务、部门预算执行、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等存在的问题,建议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审计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年底前将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督,强化预算约束,提升预决算的管理水平,区人大财经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一、精准施策,着力财政供给保障能力。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尤其是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加强对经济形势与重大风险的研判,始终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深化优化供给侧改革,积极培植税源,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实体经济规模,壮大市场主体,着力补齐我区工业经济产业集聚度不够、骨干企业支撑力不强和企业技术含量不高的短板。同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不必要的行政开支,继续清理整合各项专项资金,规范结余结转资金管理,优化整合专项支出,不断提升财政基本保障水平和统筹能力,为“六稳”“六保”增加动力。

    二、深化改革,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要采取得力措施,长效落实中办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省市区委关于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的实施意见,落实新修订的国务院预算法实施条例,大力支持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平台建设提档升级,推进全口径预算支出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实时在线监督,真正实现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一体化。区政府财政部门积极对接改革要求,继续深化财政预决算改革管理,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和预算执行的政策水平,实现国有资产监督与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有效衔接,建成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政府预算体系。建立完善财政监管机制,认真履行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部门预算收支的监督管理工作,及时纠正解决预算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

 三、完善机制,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一是要做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有效解决项目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操作规范、考核标准不明确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机制,逐步将预算绩效管理情况、重大(重点)项目绩效情况,纳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内容;三是要建立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整改反馈机制等,填补决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应用方面的空白、经常性项目与下年度预算编制、项目立项年度衔接契合度、预算资金竞争性分配方面虚化的问题;四是要探索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主动回应一些在重点民生领域、群众关注度高、或者上年决算审查偏离度大的项目进行财政绩效再评价,要使政府财政公开由 “晒对账单”逐步向“晒成绩单”转变。

四、实抓严管,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今年起,我区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陡增,进入高峰期,压力风险并存,不容忽视,需依法严格管控。要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的相关意见,不得突破债务限额举债融资,严控新增债务,防范债务风险;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要提前谋划,通过债券置换、预算安排和争取政策等措施,妥善化解债务流动性风险;要力保完成“项目年”招商任务,加快做地出地,加速资金回笼,将政府负债规模控制在合理区间。

五、依法监督,强化审计监督结果运用。贯彻执行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等法规,以问题为导向,强化审计监督和结果运用,全面促进深化改革和财政资金高效运行。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优势,加强对支出预算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分析,及时揭露违纪违法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审计与财政、监察等部门工作联动,增加预算执行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分类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积极开展预算绩效审计。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要注重审计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深入剖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特别要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督办,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努力提高行政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