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草 案)
2019年12月12日10:30 区政府二楼0211会议室
会 议 内 容 | 主 持 人 | 列 席 人 员 |
1. 审议2018年被评议部门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2. 表决《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潘德志辞去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3. 讨论通过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4. 讨论通过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2018—2019年度先进人大街道工委、优秀人大代表和优秀建议的决定(草案); 5. 讨论通过关于召开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6. 讨论通过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 7. 讨论通过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 8. 讨论通过关于调整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申诉控告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 9. 人事任免事项; 10. 听取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汇报。 | 李海深 | “一府两院”有关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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