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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希等职务任免的决定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08-05 14:01:15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131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人民法院:

经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任命:

李希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二庭庭长;

张洪涛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卧龙人民法庭副庭长;

王真月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丹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娜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兰艳华为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同时免去:

黄梅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张丽洁的明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曦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