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关东旅游文化长廊及关东民俗文化街项目建设和预算资金安排
(2013年10月15日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2013年明山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东旅游文化长廊及关东民俗文化街项目建设和预算资金安排,同意区政府《关于关东旅游文化长廊及关东民俗文化街项目建设和预算资金安排的报告》,房屋由租转买,以45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关东民俗文化街建筑面积6026.22平方米的产权房屋,项目资金由2013年预算的1300万元调整为1800万元。
会议认为,2013年,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精心谋划,分步实施,关东民俗文化街重点建设项目扎实推进,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任务。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要坚持规划,严格组织实施关东民俗文化街项目建设;要加强项目建设工作的规范管理,在建设前期和实施过程中切实抓好项目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合同履行等各环节工作,确保计划保质保量顺利完成;要加强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