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明山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审计局局长石淑彬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区政府及审计部门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研究部署,直面问题,对标对表,明确措施,务实重行,工作成效明显。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18项9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整改率100%,成绩来之不易。一致认为,通过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维护了国家法律法规,严肃了财经纪律,规范了被审计单位财务管理,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审计部门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审计新形势、新要求、落实审计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整改在促进重大政策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和推动反腐倡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相关部门特别是部门领导干部要积极主动支持配合审计工作,依法自觉接受审计监督,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完善政策措施和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联席会议制度并发挥其作用,加强部门间协同联动,形成推进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对以前年度审计查出问题进行跟踪整改,增强整改实效。
二、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审计部门要围绕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审计力度,在抓好预决算审计的同时,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跟踪审计力度,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经济发展大局,着力加大专项资金设立、分配、管理、使用全过程监督,着力推动重大政策落实、民生福祉保障。要注重审计成果共享,完善区政府主导、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部门监督的整改机制;加强审计、财政、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的横向联动,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协同开展跟踪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实效;落实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要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从体制机制上不断完善措施和办法,对审计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限期整改到位。
三、规范财务管理,加强业务队伍建设。财政和审计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加强对预算单位财务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健全完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审计法》、《会计法》和相关财务管理规定,高度重视财务管理工作,配齐配强财务管理人员,确保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强化责任担当,锤炼精湛的业务本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队伍,提高依法理财和规范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防止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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