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强化多元化解 助推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院长马馨所作的《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关于强化多元化解助推诉源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法院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探索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主动构建多层布点、多点衔接、多方参与的多元解纷体系,形成审判质效、社会满意度和案件压力、案访比“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在推进诉源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区法院在强化多元化解助推诉源治理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式的宣传力度不够,各部门多元化解矛盾的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多元化解矛盾的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
为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更好的开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强化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调解案例公开,使群众逐步接受和认可多元解纷和诉源治理工作,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全社会多元化解,凝聚多元化解纠纷的合力。要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树立一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典型做法和成功事例,充分发挥其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健全多元化解运行机制。要始终坚持把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向主动预防、动态研判和事前预警转变,及时进行防范化解。要坚持法治引领,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实行矛盾纠纷归口管理、综合协调、统一调度,资源共享,形成“大调解”工作格局。同时区法院要加大对纠纷非诉解决方式的监督,确保其公平和正义,防止纠纷解决的随意性,提高非诉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纠纷化解质效。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员评聘资格标准和退出机制,制定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建立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完善人民调解专家库。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切实增强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要定期开展先进人民调解员和优秀案例评选表彰活动,示范带动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提升。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