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杜莉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3 09:05:0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4年4月2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共明山区委的建议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杜莉同志为明山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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