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马馨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3 09:15:24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4年4月2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马馨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明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马馨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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