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守君同志辞去明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5 15:49:11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2024年4月25日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张守君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明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相关规定,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守君同志辞去明山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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