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大庆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18 14:38:2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周大庆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明山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周大庆同志辞去明山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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