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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12-23 13:41:1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年12月12日在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院长 刘卫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3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代表提出意见。

2013年的主要工作 

2013年是我院工作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社会转型加速和矛盾凸显交织的复杂形势,我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抓审判、促公正,抓队伍、强服务,抓稳定、创亮点,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13年,我院积极稳妥地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较好地发挥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274件,审结和执结3206件,结案率为97.92%。

一是惩罚犯罪维护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12件,审结306件,结案率为98.07%。工作中,首先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设,将量刑尺度科学合理的运用到当庭宣判中,当事人服判息诉率达100%。其次,对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犯罪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其中,对被告人李春刚等十二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案件中的四名主犯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第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少年犯等特殊犯罪群体,坚持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寓教于审,惩教结合,以回访和联合社区帮教等措施,巩固审判成果;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全年调解率达86.67%,累计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9万元。通过时刻着眼于平安明山建设,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普遍增强。

二是创新方法促进和谐。全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486件,审结2451件,结案率为98.59%。工作中,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着力优化矛盾纠纷化解途径,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作用,促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使多元调解始终贯穿于各个环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人文的关怀。全年共联合行政部门调解纠纷12件,联合交警部门调解纠纷32件,联合社区和村级部门调解纠纷215件,解决诉前纠纷300余件。同时,继续强化速裁庭的快捷功能,全年以当天立案,当天结案的速裁方式共化解纠纷326件,其中判决只有1件。此外,年初建立了小额诉讼运行机制,以简易的程序设计满足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的需求,从根本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如我院受理的第一起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仅为579元,在短期内一锤定音,终审判决。通过调解主体的扩大,审判程序的简化,管理方法的创新,民商事审判工作基本形成了“全面、全程、全员”的工作机制,为服务民生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三是注重协调化解争议。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6件,审结16件,结案率为100%。工作中,严格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对征地拆迁等敏感性案件创新性地采取立案审查提前介入的手段,强化诉前法律释明,有效化解了多起重大建设项目中的拆迁纠纷。同时,按照区政府的部署,我院组织区内从事拆迁工作的人员就征地补偿纠纷存在的问题展开研讨会,对拆迁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助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援助。

四是强化执行维护权益。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65件,执结351件,执结率为96.16%,执行标的额达1800余万元。工作中,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强化保全措施,确保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及时执行。一年来共保全各类案件600余件,较去年上升200%,有效维护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如今年5月的一起标的额达370余万元的保全案件,在被保全车辆已全部转移至营口的情况下,我院领导亲自上阵,一线指挥,带领20人的专案小组,顶住了被执行人集结社会闲散人员阻挠执法的巨大压力,成功扣押了25辆重型自卸车,圆满完成了保全任务。此外,坚持把和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执行过程,促进矛盾在执行程序中的化解,有效减轻了强制执行压力,提升了执行工作的效率与成效,全年和解执行案件267件,和解率为76.06%。

五是化解涉诉信访案件。我院高度重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全面推行诉讼引导、立案审查、咨询解答、判后答疑等“一站式”便民服务,进一步提升了诉讼服务质量。一年来,立案信访窗口累计接待咨询3000余人次。同时,注重涉诉信访案件,建立涉诉信访稳控常态化工作机制,坚持院、庭长接访,及时处理来访信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今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了我院涉诉信访工作情况报告,对我院在此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尤其是全国两会期间零上访的业绩以及院级领导亲自赴京参与接待及劝返给予了高度评价。在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全年共化解信访案件32件,支付司法救助金81万元,为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实实在在解决了现实难题,让广大群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

二、全面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经济协调发展

我院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延伸审判职能,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着眼点,以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己任,实现了审判职能和功能的有效拓展。

一是司法公信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是人民群众对司法权运行过程及结果的信任程度,反映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知和认同状况。我院为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方面着力强化法官的综合素质,通过开展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查、专项业务培训、邀请旁听等多种形式,让正义能够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得到实现。另一方面着力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通过建立科学的审判管理机制,借助于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的管理功能,建立起法院内部的案件流程管理体系、上下级法院间质效考评体系,以科学的管理促进司法能力的提高。

二是审判职能有力延伸。为有利推进我区新城开发建设进程,我院将征收工作作为法院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主战场,成立了征收指挥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及庭长为组员,各司其职,分层落实,坚持“能动司法、提前介入”,做到“突出重点、规范执法”,积极采取走访、宣传、教育、劝说等方法,推动征收工作高效、合法、和谐地开展。一年来,院级和庭级同志深入征收地域达百余次,富虹集团、佳兆业、绿地山水城等诸多征收难题被一一化解,确保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效性。

三是科技强院已然形成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完成了新审判综合楼的工程建设,按照最高院出台的法庭建设试行标准,全院共设有法庭十四个,其中一个大法庭和两个中法庭为数字化法庭,可以实现审判现场网络同步直播。另设大小调解室共十个,内部设施完善,为强化我院高效快捷的调解服务提供保障。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大厅、档案服务中心功能齐全,导诉台采用最新链条式索引,便于群众快速查找,安检门及全方位视频监控系统,保障参与诉讼群众的人身安全。此外,各部门电脑、打印机、扫描仪以及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等办公设施完善,为提升我院科技发展水平和深化便民利民服务提供了硬件保障。

三、加强队伍素质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2013年,我院始终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转变工作作风为主线,以确保廉政建设为基础,狠抓内部管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实现了法院队伍素质的新提高。

一是强化司法为民教育。我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这一目标主线,按照党中央“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教育实践活动总要求,集中开展法官走下法台,走出法院,走进社区,答疑解惑的主题活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与高峪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送法下基层”为民服务活动,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解决社区群众的矛盾纠纷,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成立法官讲堂,定期为群众进行法律授课,并予以相关法律指导,解决群众切身困难;建立社区法官工作室,开展上门立案,诉前调解,接受群众法律咨询,现场公开开庭及宣判等活动,真正做到既便民又惠民,深化群众对法院司法工作的认同感。

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我院坚持把纪律作风建设作为推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有效开展了治理“浮庸散奢”工作作风的主题活动。出台庭审评议机制,定期观摩庭审、现场点评,并将评议情况纳入工作业绩考核,树立干警的规范意识,以转变司法作风;严格落实审判管理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和奖惩分明的激励制度,树立干警的公正意识和效率意识,以转变审判作风;实行院长接待日、回访当事人和审判干部每月下基层不少于三次等长效机制,树立法官的群众服务意识,以转变工作作风。同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通过相互批评、建议的形式,查摆作风问题,提出强化责任、厉行节俭、严肃会风、密切群众、落实监督、清正廉洁等转变作风的建设性意见,逐步在全院形成了“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了我院在细节管理、服务意识和工作作风上的进一步转变。

三是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重要工作报告制度,推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邀请市、区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公开促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以监督促进司法的公平公正;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建立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的常态机制,认真听取检察机关的建议;主动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征求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903件,陪审率同比提高3个百分点。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是全院干警忠诚履职、无私奉献、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向一年来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的司法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化了对推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规律性的认识: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三是必须始终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专业化与大众化相结合。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树形象。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前进的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办案难度不断增加与司法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存在;审判管理体系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以及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的能力、作风、形象还不能完全适应明山跨越发展的新形势;基础和信息化建设任务艰巨繁重等等。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我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化能动司法,依法服务大局,突出关注民生,优化案件质效,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为加快建设美丽明山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第一追求,在保障全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上寻求新突破。坚持依法办案与能动司法、促进发展与保障民生相结合,始终围绕维护全区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经济发展来思考、谋划法院工作,切实增强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和建设美丽明山的主动性和实效性;深化宏观经济分析研判机制,密切关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强化司法应对,及时提出司法建议。

二是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在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上寻求新突破。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扰乱社会治安、侵害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社会对抗;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加大诉讼调解力度,把调解、和解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各个环节;继续坚持在健全涉诉矛盾纠纷排查机制、预警机制、化解机制和源头治理上下功夫,不断完善矛盾化解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和考评体系,提高矛盾化解成效。

三是以保障民生为第一目标,在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上寻求新突破。进一步健全司法便民、利民措施,拓宽巡回办案、就地立案、就地调解范围,让人民群众更加方便地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地参加诉讼,更加真切地感受司法公正与高效;进一步健全重大司法决策和重大案件审理倾听民意以及司法管理回应民意机制,提高司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职能,把服务中心建成集诉讼服务、诉前调解、诉调对接、案件速裁、立案受理为一体的综合服务机构;进一步完善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制度,建立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对接机制,切实帮助涉诉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四是以廉洁司法为第一标准,在优化法官队伍作风上寻求新突破。进一步深化司法廉洁教育,切实改进司法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完善公正廉洁制度体系,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完善裁判文书上网、法院开放日制度,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推进司法民主,紧紧依靠区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向区委、区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的日常工作情况、重要工作安排和重大决策事项,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正高效地办好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和关注的案件;进一步加强法官能力建设,强化教育培训,更新法官办案理念;进一步做好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大已经描绘了宏伟的蓝图,面对新的任务、新的要求,我们决心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构建平安明山、和谐明山、幸福明山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