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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3-12-23 13:43:3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1212在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区委提出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忠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执法办案水平,为推进平安明山、法治明山、和谐明山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立足检察职能,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我院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积极参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依法打击阻碍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对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假药、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3891人。针对信用卡诈骗案件多发的趋势,深入开展预防调研,建议金融部门改进管理、强化防范。坚决打击危害民生民利犯罪,依法审查起诉了李某某等12人收购加工贩卖病死猪肉案,涉案犯罪人员被依法严惩,其中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罚金700万元。依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立案查处村委会成员共同贪污案15人。积极服务于全区村级“两委”换届选举,进村入户提供法律咨询,开展专题普法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保障村级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积极开展送法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活动,在市客运管理中心、市农村信用社、市环城森林公园风景管理局等单位建立法律服务站,主动提供涉法服务,督促和协助受到损失的国有企业依法履行诉讼维权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500余万元。

二、坚持宽严相济,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促进平安明山建设。与公安、法院密切配合,积极开展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及时准确有力地指控犯罪,保证打击效果。根据本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特点,突出打击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提起公诉3545人;重点打击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提起公诉85128人;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提起公诉1920人。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22176人,提起公诉247382人。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轻微犯罪、过失犯罪,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轻微犯罪,适用当事人和解程序处理案件66人,在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前提下,依法不捕、不诉或建议法院从宽处罚,以重塑和谐,减少社会对抗。坚持少捕慎押,防止“一押到底”,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于没有继续羁押必要性的,建议侦查机关改变强制措施7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的办案原则,在从宽处理的同时,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帮教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帮教工作。

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积极防控办案风险。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构建处理涉检信访一体化工作格局,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控告、申诉案件91件次。积极开展涉检信访案件风险排查和化解工作,圆满完成“两会”及“十二运”等重要时间段的维稳工作任务。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强化释法说理和情绪疏导,健全办案风险预警、处置、防范工作机制,对正确裁判、决定认真做好息诉工作,严防因执法、接访不当引发和激化矛盾。

三、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努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原则,在坚决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集中开展了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全年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631人,其中大要案26人。依法打击国家公务人员贪腐行为,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924人,其中查办发生在重点工程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发生的贪污案28人,查办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贪污、私分国有资产、受贿、挪用公款案512人;查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贪污案24人。如依法查办了平山区平山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冯某、原书记王某、原副主任王某采用虚报雇佣人员工资方式共同贪污公款18万余元的案件。此案的查处对于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起到了重要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反渎职侵权工作,通过主动介入突发事故调查、对易发案领域深度排查等方式,努力破解渎职犯罪发现难的问题,依法查办了我市“3.9水污染事故”中环保监管失职人员、某福利企业巨额逃税案中民政、税务机关有关责任人员玩忽职守案件共77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侦防一体化建设,结合办案,开展以“六个一”为内容的个案预防16件次,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标。扎实开展行业预防,协助重点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制度防范。以民生工程领域为重点,对3项重点工程进行专项同步预防。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活动,进行预防宣传教育、警示教育、预防授课共计19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实现全国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联网查询,共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115次,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认真履行对刑事诉讼、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依法开展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重点纠正有案不立、遗漏犯罪和违法侦查问题。对应当立案而未及时立案的,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9人;对不应当立案而错误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6人;经审查依法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15人、追诉侦查机关遗漏犯罪事实12起、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8人;对侦查机关违反办案程序等执法不当问题提出纠正意见17件次。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通过出庭支持公诉、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提出量刑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保证罚当其罪。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适应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监督方式。重点做好民事审判行为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共办理各类监督案件15件。坚持监督与息诉并重,对裁判正确的案件,耐心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

加强监外执行监督。全面介入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司法局设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对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安装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网上实时监控系统。通过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以及同3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逐一见面等方式,强化对监外执行监管活动的监督,发现并纠正各类监管问题17件次,有效地保障了监外执行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实现了全区监外执行人员脱漏管率为零,重新犯罪率为零。

五、打造过硬队伍,确保依法正确履职

以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执法为民、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为目标,深入推进检察队伍自身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深化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开展政法机关“五项教育”和“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专题教育,健全检察职业道德自律机制,通过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为民服务在基层”、城乡共建、扶贫帮困等主题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根本宗旨。

突出抓好执法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正规化全员分类培训,集中开展了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适用能力培训,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教育培训46期次,干警的法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有效提升。强化对办案质量的统一管理,进行执法质量内部监督68件次。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更加重视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更加重视依法核实和排除非法证据,严格区分罪与非罪、轻罪与重罪,确保不枉不纵。实现批捕案件无捕后撤案和无罪判决,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100%

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的22条规定。根据区委安排,扎实开展了整治“浮庸散奢”专项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纠正检风检纪问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从严治检各项规定,加强对执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实现全年干警执法违纪率为零。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常委会分别报告了信息化建设工作情况、上半年检察工作情况。进一步密切了与代表、委员的联系,主动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检务公开,全面履行告知义务,依法保障律师辩护权利。加强涉检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正确面对舆论监督。人民监督员监督制度得到完善,改由省院统一聘任、市院统一组织实施,对基层检察工作的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我院以落实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意见为契机,切实改进和加强检察工作,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感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仍有不少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服务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提升;二是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适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有待于在执法实践中进一步完善;三是个别干警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程序意识和群众观念不强,在办案中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不足;四是检察工作信息化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4年检察工作安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提出了新要求,检察机关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14年,区人民检察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强化法律监督、狠抓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为保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全面建设“开放、创新、富裕、宜居、文明”的和谐新明山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着力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依法惩治经济犯罪,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注重查办和预防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城镇化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促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权益的犯罪,保障新农村建设。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和文化事业发展。

二、积极推进平安明山、法治明山建设。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的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完善落实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强化矛盾纠纷源头治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结合办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强化公正、程序、证据、效率意识,全面加强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

三、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继续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教育、就业、住房、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医疗医药、执法司法、“三农”工作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加大惩治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力度,促进政务环境建设。结合办案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重大典型案例剖析和对策研究,完善预防建议制度,提高反腐治本能力。

四、积极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切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素质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毫不放松地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明年31日正式上线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评,对执法办案实行实时、动态、全程管理和监督,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要求,紧密围绕和主动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于担当,履职尽责,为推进明山经济社会新的跨越式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