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12日在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院长 刘卫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4年的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利用新审判综合楼的科技优势,履行审判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加强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在审判执行上突出公正高效
一年来,我院始终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认真履行审判职责,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和促进了经济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216件,审结和执结3845件,结案率为91.2%,收、结案件同比去年分别上升26.3个和25.9个百分点。
一是刑事工作坚持突出重点。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370件,审结338件,结案率为91.3%。工作中,首先,既注重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又始终将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43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2人,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第二,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实行“轻刑快审”机制,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全年审结此类案件93件,占收案总数的30.1%,平均审限缩短6天。第三,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尽量让受害人得到应有的经济赔偿。全年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47件,调解45件,调解率达到95.7%,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68万元。
二是民事工作立足纠纷化解。根据社会转型期民商事纠纷复杂多发的特点,为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我院继续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3415件,审结3120件,结案率为91.36%。工作中,首先,认真落实繁简分流制度,依托速裁庭快审、快结的优势,对事实清楚的案件加快诉讼节奏,提高审判效率,做到“案结事了”。目前,速裁庭平均审限为1天,调撤率达100%。第二,继续推行庭前、庭中、庭后调解,以及承办人、庭长、主管院长层层把关调解。对不能调解结案的案件及时作出判决,并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尤其是对涉诉信访案件,着力加强释明、引导和解答,最大限度地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第三,高度关注民生,积极为农民工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审结和执结农民工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三是行政工作注重实际效果。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件,审结24件,结案率为100%。工作中,首先,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依法正确履行监督与支持职能,同时注重采取协调的方法,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协调撤诉案件12件,撤诉率达50%。第二,继续推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以此增强行政首长的法律意识,使行政首长及时、全面、准确了解本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的状况、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第三,通过延伸法制宣传、加强业务指导等方式,促进和支持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今年,市委党校处级以上培训班学员52人旁听了我院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庭审,给予极高评价。
四是执行工作强化内外合力。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346件,执结323件,实际执结到位率达到62.5%。工作中,首先,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其中,富虹动迁、威宁大棚子动迁、监狱强迁,特别是威宁地区的强制执行,起到了动迁三户,震慑一片的作用。第二,科技引领执行。“点对点”查询系统启用以后,共查询被执行人483人次,其中有回馈查询结果的达95%以上,对于那些不能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都会将其个人信息录入到系统中,等待查询结果反馈后,再到开户行去查询余额,不仅大大减少了往返银行的时间,更提高了办案的效率,为执行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线索保障,也是打击老赖的技术利器。第三,提出司法建议。我院针对查询难、送达取证难、拘留难等问题,分别建议银行设立公检法办案窗口,保证办案机关及时完成查询、冻结等工作;建议社区成立专门的司法协助部门,协助法院进行相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工作;建议成立拘留专项资金等,这些司法建议已得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在审判管理上注重司法为民
我院将审判管理作为司法为民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强化案件办理的节点管理,树立立案、审判、执行、监管一盘棋思想,加强了对立案、分案、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各个节点的管理。
一是从流程管理入手抓规范。首先,规范立案行为。重点从导诉、答疑、调解、“一站式”便捷服务等方面,着力解决不依法立案、不及时立案以及立案不规范、不便民等问题。目前,我院立案大厅的科技含量无论从硬件还是软件设施上都已走到了全市基层法院的前列,立案区、信访接待区、调解区、书写区、休息区等区域,可以完成查询、导诉、立案、调解、接访、交接诉讼材料、收取诉讼费用等事项,办事效率和透明度明显提高。第二,规范庭审行为。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等细节入手,将法官形象、法庭纪律、庭审掌控能力作为规范重点,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第三,规范再审和信访行为。加强再审立案的制度建设,规范信访接待和再审立案工作,建立涉诉信访案件统一协调处理机制和涉诉信访分类管理机制;推行申诉听证制度,增加透明度;实行院、庭长轮流值班接访制度;推行领导包案、带案下访、判后回访等机制。这些举措使审判活动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从案件质量入手抓公信。首先,严格裁判文书的制作。在制作上,强调案件事实的公开性和完整性、证据认定的逻辑性、判案理由的说理性以及文字语言的准确性,突出对重点争议证据的认证说理以及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辨法析理,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裁判文书带病出门。第二,严格裁判文书的公布。在审判管理办公室设专人对拟上网裁判文书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语言文字、标点符号使用等问题进行把关,对合格的裁判文书审核后予以上网,对存在瑕疵的裁判文书提出修改意见并退回主审法官修改合格后才能上网。第三,严格进行归档评查。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对每月拟归档的案件卷宗进行全面评查,每月通报评查结果,对不合格的卷宗坚决退回补正。
三是从质效考评入手抓实效。首先,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实现对审判工作的宏观管理。针对市法院每季度的质效考评通报情况,通过案件质量评查、审判流程管理、司法统计等渠道广泛收集相关数据和资料,分析、研判审判工作运行态势,及时发现、解决影响案件质量和效率的问题,保障审判工作健康有序开展。第二,根据审判工作实际,适时调整指标权重系数。今年,收案量较往年增长了近千件,在案多人少,任务艰巨的情况下,我院干警放弃部分节假日,加班加点,增加办案指标,以动态实效管理,确保审判工作有序进行。第三,制作公示板,全面公布各承办法官月工作业绩情况,以此作为法官年终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形成以管人促管案的综合效应。
三、在队伍建设上贯彻群众路线
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我院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以作风建设的新气象,队伍建设的新成效,开创了法院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真抓实干改变工作作风。首先,深入查摆和梳理审判执行过程中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据此制定整改方案确定了9个方面专项整治任务和26项具体整改措施,包括完善司法便民措施、推进司法民主、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以及“六难三案”问题的解决等,内容涵盖了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力求使作风的改变看得见、摸得着。第二,聚焦“四风”重点对“三公”问题进行了整肃,彻底改变了公车私用、压缩了公费支出,同时对领导干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也进行了清理,并健全诸如《车辆管理使用细则》等制度巩固成果。第三,创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半月刊,向社会广泛发放,全方位展示我院开展此项活动各个阶段的具体情况,多角度展现我院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发生的变化,市、区督导组对我院这一举措给予高度评价。
二是脚踏实地服务辖区发展。首先,积极围绕建设新城区的战略部署,继续抽调相关副院长及部分干警深入纠纷地域提供法律帮助,稳妥处理影响经济发展和事关民生的矛盾纠纷。其中梁家三组9户村民土地补偿费纠纷影响较大,该案的有效化解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区域的社会稳定,也促进了开发建设步伐的加快。其次,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我院的审判设施功能,尽最大可能使先进的硬件设施真正为民所用。目前我院审判场所的样式、装备和功能,在全国基层法院中处于领先地位,为此最高人民法院专门组织了全国11个省高级法院的领导对我院审判功能场所进行了现场观摩,评价较高,这是本溪法院系统有史以来规格最高的观摩活动,同时也为全国法院审判法庭的建设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性模板。第三,开展了“送法进企业和社区”活动。立案庭与明山区交警大队以及保险公司共同组建了“交通事故诉前调解室”,以最短的时间、最少的成本,实现了“一站式”快速理赔。民事庭深入到辖区各企业与职工代表座谈,现场解答职工最关心和最关注的法律问题。卧龙法庭每周定期到卧龙和牛心台两个街道办事处的联系点,现场立案、调解和开庭,还利用在公示版上公开全体法官的联系电话等方式,实现全天候的司法服务。
三是廉政为民自觉接受监督。首先,纪检监察部门对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反映的问题,坚持“有诉必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对查办工作中发现的违纪或工作作风等问题,及时开展诫勉谈话,及时依规定查处。第二,重要活动部署和重大案件的审判活动,及时主动向区委、人大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检察机关的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机关旁听案件审理,认真听取对庭审情况的评议意见,并及时改正。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有针对性的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行业特点,与案件类型有机衔接,方便案件的公正审理。第三,充分利用我院自办的《明法资讯》专刊这一平台,扩大监督范围,让社会各界更清楚地了解法院工作的进展情况,更多的吸纳各界人士的中肯意见和建议。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院能够完成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离不开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正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了许多诚恳的意见和建议,才有力推动了我院工作的有序健康发展。在此,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向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发展进步的同时,我院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审判质量效率还不适应人民群众的期待要求。有的审判人员公平正义理念不牢固,责任心不强,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有的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损害了司法公信力。二是审判权运行机制不够健全。在法院内部,审判权、行政权、监督权界限不够明晰,不能尽快适应和即将进行的司法体制改革有效接轨。三是一批年轻法官逐步成长起来,但素质能力和审判经验还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审判工作。由于任务重、要求高、压力大、保障不完善,出现了人才流失等问题。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立足自身,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在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下,努力逐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为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院各项职能。紧扣区委和上级法院决策部署,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切实增强服务改革发展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特别是正在建设、遇到难题的市、区重点项目,根据项目内容,合理安排责任领导进行对口联系,全力配合,加大工作力度,为新城区的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妥善化解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推进平安明山、法治明山建设。
二是狠抓审判执行,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加大审判管理力度,深化审判质效提升活动。以公正为取向、公开为路径、公信为品质,进一步改革完善工作机制,以让老百姓更加信服的审判,不断提高司法公信。积极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引领、示范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进一步改革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审判质效考评,加强一线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规范审判执行权,强化内部监督权,维护司法权威。
三是深化司法为民,搞好群众路线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用制度巩固活动成果。牢牢把握司法为民这条主线,抓住群众关心关注的权益保护、公平正义等问题,积极稳妥处理就业、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继续在合力化解执行难上狠下功夫,切实把司法为民落实在审判执行的具体实践中。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真正做到司法关注民生、保障民生。
四是坚持阳光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按照上级法院部署,依法有序,积极稳妥地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全过程一律公开,让更多的群众走近司法、监督司法、受益司法。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广泛关注、宣传教育意义大的案件,实行网络视频同步直播。
五是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权威性,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关系,确保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切实改进司法作风;不断提高法官适用法律、化解纠纷和做群众工作的本领,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法官队伍。
六是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法院工作水平。继续完善接受人大监督机制,认真做好年度报告和专项报告工作,扎实办理代表建议,积极拓展与人大代表联络的广度和深度。始终坚持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积极争取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不断改进各项工作。扩大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及参审范围,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权利保障机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始终坚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凝心聚力,为明山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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