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年12月12日在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平安明山建设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45件213人,起诉284件402人。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社会治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类专项打击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突出打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批捕33人,起诉51人;严厉打击“法轮功”邪教组织犯罪,批捕11人,起诉20人;重点打击“两抢一盗”和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77人,起诉124人;坚决打击“黄赌毒”犯罪,批捕21人,起诉57人;注重惩治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金融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25人,起诉69人。在批捕、起诉工作中,提前介入涉及面广、危害严重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时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切实保证严打效果。
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标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案件,以及邻里或亲属间发生的危害不大的案件,依法不批捕、不起诉或建议审判机关从宽处罚,促进矫正犯罪、修复社会关系。注重对发案原因、犯罪心理、性格特征和社会因素的分析研判,做好释法说理,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协调解决民事赔偿等实际问题,促进案结事了。高度重视涉法涉检信访案件处理,完善受理、审查、办理和终结机制,推进诉访分离,分类适用诉讼程序、监督程序,加快案件流转,注重引导上访人员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对重点人员做好稳控工作,全年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信访案件89件。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等职能,积极参与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等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坚决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依法打击涉嫌犯罪的非法聚集行为,对杜某等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案提起公诉。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建议和协助发案单位做好安全防控。开展送法到企入校进村等普法活动,提高公众法制观念,引导依法维权。认真落实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实行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帮助失足未成年人改过自新。
二、坚决查处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8件15人,其中贪污案2件4人、受贿案3件3人、行贿案2件4人、私分国有资产案1件4人,大案7人、要案1人。今年我们以打击涉农职务犯罪为重点,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发放中的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和侦查,查明个别农机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农机公司、社会人员相互勾结,通过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开销售发票、异地倒卖农机等手段,大肆套取国家财政补贴,严重破坏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我院依法对其中构成犯罪的9人立案查处,并立案追逃其他涉农职务犯罪1人,对促进涉农领域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严肃查处渎职侵权犯罪。以行政执法部门为重点,加大案件线索收集排查力度,深入挖掘有影响力的大案要案,有效破解渎职侵权犯罪“发现难、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共立案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8件8人,全部为大案,其中要案3人。依法立案侦查了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3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案件;立案查处了某税务机关两名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案,犯罪嫌疑人周某、刘某为请托人虚开巨额发票,造成国家近千万元税收损失;立案查处了国土资源部门两名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案,因二人不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某矿产企业非法越界开采,造成国家矿产资源遭受重大损失。此外,立案查办了司法工作人员叶某重大受贿案。上述一系列案件的查办,对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依责正确履职,有着重要的警示教育意义。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依托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件进行剖析,开展预防调查,理清发案特点和监管漏洞,及时向发案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共发出预防检察建议8份;积极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落实防范工作预案,到有关单位开展预防咨询、警示教育、预防宣传18次;开展重大在建工程项目同步预防3项,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8次;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畅通举报控告渠道,努力营造“不敢腐”的社会氛围。
三、围绕维护司法公正,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认真履行诉讼监督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积极履行刑事诉讼监督职责。健全检察环节错案发现、纠正、防范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应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9件,纠正不应立案而立案的2件。追捕侦查机关遗漏的犯罪嫌疑人7人,追诉5人,追诉遗漏犯罪2件2人。经审查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2人,决定不起诉25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建议侦查机关变更强制措施4人。对环境资源、食品药品行政主管部门执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将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防止以罚代刑。提请刑事抗诉2件4人。
依法开展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积极适应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新规定,借助与上级院一体化办案模式,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民事申诉案件10件,其中建议市院抗诉4件。加强对同级审判机关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5件。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督促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10件。对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案件,积极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依法维护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对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定期巡检和不定期抽查,借助网络化监控措施,及时掌握3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情况,监督执行机关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重新犯罪。与上级院共同开展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清查活动,组织13名上述三类罪犯到定点医院进行重新体检,并对有关裁判过程和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审查,注重发现和查处可能存在的违规操作、徇私舞弊行为。对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督,对8件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不断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干警始终把信念坚定作为政治灵魂,把执法为民作为最重要的职业良知,把清正廉洁作为本质要求;以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为重点,开门整顿,深挖细查,着力整改“四风”、队伍建设和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落实30项具体整改措施,强化民本意识,优化保障民生措施,改进工作作风,通过开展民生案件专项立案监督、送法维权等具有检察工作特色的“树风惠民”活动,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加强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建设。以熟练运用法律修改后的检察工作新规范为目标,以中层以上干部和业务一线干警为重点,深入推进正规化分类培训,通过“明检讲堂”、网络课堂、实务研讨、业务竞赛等多种方式,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干警参加各级各类培训42批次,开展重点课题调研12项,组织业务骨干授课20次,干警发现线索、侦查取证、审查固定证据和指控犯罪能力稳步提升,有效保证了办案程序合法、实体处理公正、工作效率提高,实现全年无错案、无重大瑕疵案件。加强检察技术工作,现代技术手段更广泛地运用于执法办案和内部管理,技术部门为办案提供技术支持115件次。重视警务力量建设,为维护信访办公秩序和防范办案风险提供安全保障。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认真开展“五对照、五整治”专项活动,综合运用检务督察、案件评查、日常检查、执纪问责等手段,严肃开展正风肃纪,队伍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全面改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办案管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于2月18日在我院正式上线运行,办案流程全部实现信息化管理,业务管理模式实现历史性变革。借助这一办案管理平台,对办案工作进行程序监控、质量预警,有力地强化了内部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向区人大、政协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落实修改后刑诉法情况、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情况,认真落实人大、政协决议和代表、委员们的监督评议意见。新建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并于10月初正式上线运行,及时向社会发布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办理辩护代理预约事宜,把检务公开推向一个新高度,以强有力的社会监督促进依法正确履职。
回顾一年来的检察工作,我们深切感受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上级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工作成效有待于进一步增强和提升,检察职能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司法公正的要求还有差距;部分干警执法理念、办案能力与新形势下的履职要求还不相适应;随着诉讼监督职能的拓展和深化,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检察工作安排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对检察机关的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2015年,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区委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立足检察职责,重点打击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职务犯罪、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经济犯罪、严重危害民生民利的刑事犯罪;依法惩治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维护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加强环境资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自主创新和文化事业发展。更加注重社情民意,依法支持信访群众合法诉求,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拓展检察服务职能,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涉法服务,促进各社会主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涉法问题的能力。
二、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为导向,依法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活动。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态势,突出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邪教犯罪、“黄赌毒”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制造影响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维护和谐安定的社会秩序。积极参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帮助社区矫正人员、犯罪的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重新融入社会。
三、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继续对职务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在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坚决惩治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征地拆迁、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职务犯罪。加强侦查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与纪检监察、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形成反腐倡廉工作合力。借助现代管理手段,严格规范侦查行为,保证办案质量和效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更有针对性地抓好职务犯罪预防,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减少职务犯罪。
四、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刑罚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加强民事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多种手段,依法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违法执行等问题;加强对行政诉讼和执行的监督,特别是要认真履行对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监督、完善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等新职责;严肃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执法司法公正和廉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努力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一是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全体干警自觉做依法治国的忠实践行者和坚定推进者。二是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不动摇。继续抓好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严肃惩处违法办案和各类违纪行为。三是坚持不懈地推进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在人员招录、人员管理、职业保障、办案组织模式等方面不断改革完善,大力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四是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检察机制。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系统,认真负责地回应群众的涉法诉求,加强与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的联系和互动,虚心接受监督和批评,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推进和谐新明山建设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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