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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来源: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6-01-21 14:59:5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5年12月24日在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明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检察工作情况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区委、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忠实履行检察工作职责,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积极参与平安明山建设,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切实担负起平安建设中的检察工作职责,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5人,提起公诉280人。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在刑事检察工作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各类严打专项行动,对重大疑难和社会关注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快捕快诉,切实保证打击力度。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犯罪嫌疑人108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涉众型非法集资等严重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犯罪嫌疑人24人;坚决打击邪教组织犯罪、“黄赌毒”犯罪,起诉犯罪嫌疑人28人;加强对环境资源的保护,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9人。通过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全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适用不捕、不诉或者建议审判机关从宽处理。注重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减少社会对抗,促进案结事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全面推行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开展举报宣传周、送法到校、送法到企等法律宣传活动,加强司法办案和信访接待中的释法说理,培育和增强公民法治观念,引导公民依照法定程序解决涉法诉求。综合运用惩戒和帮教手段,加强心理和行为矫正,帮助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新步入社会。高度重视信访案件的处理,依法适用涉法涉诉信访导入、纠错、退出机制,建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形成上下级联动接访能力,全年共接收群众信访50件次,排查涉检信访11件,立案复查刑事申诉2件,检察长批办督办13件,所有信访案件均得到妥善处理。

二、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新期待,按照反腐败工作格局和总体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有贪必惩,在重点查办大案要案的同时,认真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集中打击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聚焦国企改制及业务运营、税款征收、征地拆迁补偿、民政福利等领域,依法打击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侦办了市商业银行溪湖支行多名管理人员挪用公款案、溪湖区残联多名工作人员贪污案等一系列有影响的案件。全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3件22人,包括贪污案6件9人、挪用公款案5件11人、行贿案2件2人,其中大案21人。深入排查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民生、公共安全领域渎职犯罪问题,共立案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犯罪案件2件6人,均为大案,有力地促进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运用国际追逃方式,成功追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人。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坚持侦防一体,进行职务犯罪案例剖析7件、预防调查4件,向涉案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堵塞漏洞的建议5件。认真分析系统性、行业性职务犯罪特点和成因,形成预防工作年度报告,提出防治对策建议。积极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预防服务,共开展预防咨询活动6次、警示教育活动4次、预防教育授课3次、大型法治宣传1次,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76件次。主动服务于今年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积极参与全市检察机关预防部门统一行动,提供选前普法教育、选举期间法律咨询、选后警示教育等具有检察特色的服务,促进社区选举依法有序开展。

三、扎实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保证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加强刑事诉讼监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加大对刑事案件的审查把关力度,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通知撤案2件,对超期办案等侦查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6件,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6人,不起诉18人。开展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防止有案不立、以罚代刑。对应当立案而侦查机关未立案的,监督立案6件,追加逮捕5人,追诉犯罪事实2起,追加起诉7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250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请抗诉3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保证不枉不纵,促进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受理当事人申请监督案件31件,对符合监督条件的5件申诉案件,及时向审判机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意见,对不符合监督条件的26件申诉,为当事人指明诉讼途径,对其中裁判正确的案件做好服判息诉工作,维护司法权威。协助市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0件,本院审查意见全部被市院采纳,其中建议市院抗诉2件。

加强刑罚执行监督。重点做好社区矫正监督,为辖区内30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动态监督档案,与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信息共享,对交付执行、接收管理、执行变更情况开展了两次全方位监督检查和多次抽查,督促执行机关完善监管措施,并协调解决监管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实现了社区矫正人员全年无脱漏管和重新犯罪。开展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对法院暂予监外执行决定进行审查3件3人,对执行中的9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进行重新体检,防止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司法腐败行为。

四、加强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我们把队伍建设作为根本,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着力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聚焦检察工作中的“不严、不实”现象,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整治。借助检察机关网络视频培训系统,开展全员培训、分类培训共17批次,本院自行开展培训、交流、研讨活动24次。新招录检察人员6人。引导支持干警自学、进修,在办案实践中培养骨干力量,努力夯实检察工作的人才基础。加强检察技术保障和办案办公安全保障,技术部门提供证据审查、同步录音录像等技术支持104件次,法警大队出警124人次,协助侦查办案15件。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认真执行新的司法工作规范,统一司法尺度,规范自由裁量。健全举报线索受理、分流、查办和信息反馈机制,规范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严格执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音像资料随案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根据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可能存在的不规范司法行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强化案件质量考评,全方位、多层次开展办案流程和质量监控,有效提升了全院规范化司法水平。

抓好全院纪律作风建设。院党组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院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确保令行禁止、风清气正。严格执行防止外部干预司法、内部过问案件的记录、责任追究规定,严格落实《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进一步规范检察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常态化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加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有针对性开展检务督察,驰而不息地抓好日常工作纪律,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全年保持干警零违纪。

拓展和强化外部监督制约。自觉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及时向区人大、政协报告工作情况,认真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对预防职务犯罪等单项工作的执法检查和评议,坚持凡重大事项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制度,真诚接受批评,切实改进工作。深化检务公开,畅通便民服务渠道,在完善案件信息发布系统的基础上,新开通了以“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为平台的检务宣传系统,正面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和社会监督。

一年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正确领导、关心、支持和有效监督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个别检察人员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规范意识没有真正牢固树立,自身素质能力不强,不能完全适应办案需要;三是信息技术等专业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缺乏。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待,坚决整改,努力提高。

2016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6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对检察工作的要求和上级院的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实现我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司法保障。

第一,主动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坚持有为才有位的工作理念,找准检察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点,主动围绕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等工作重点来谋化和推进检察工作。依法惩治严重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着力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和公民创新创业。开展集中整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进行“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专题预防职务犯罪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更好地发挥检察服务职能,在案件查询、法律咨询、受理举报控告申诉等方面,提供更优质的涉法服务。

第二,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反邪教等专项斗争,严惩极端暴力犯罪,严厉打击涉枪涉爆、拐卖妇女儿童、黄赌毒等犯罪,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重点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加大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犯罪惩治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立足办案,打防结合,注重办案中的社会风险防范和应对,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未成年犯罪刑事检察工作,强化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教育,持续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

第三,努力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重点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就业创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部门和岗位的案件,尤其是工程项目、土地出让、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改制等领域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不作为、乱作为导致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深入开展个案剖析,加强对案件多发领域的调研,多向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有价值的预防建议,并督促发案单位强化防范,不断提高预防实效。

第四,深入推进诉讼监督工作。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及时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超期羁押、侵犯当事人诉讼权益、强制措施适用不当等侦查违法行为,对重大、疑难刑事案件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保证罚当其罪。进一步健全冤假错案及时发现和纠正机制,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积极做好社区矫正监督,提高监管水平,防止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加强对生效民事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深入落实修改后行政诉讼法,促进依法行政。严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尤其对刑讯逼供、玩忽职守造成冤错案件的,依法从严处理。

第五,大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一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法治精神,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二是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新形势下队伍管理科学化,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及运行机制,完善检察机关内部司法责任制,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建立符合检察职业特点的竞争激励机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三是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认真听取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意见,保证其合理意见被采信,全面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规范化办公办案水平;四是坚持不懈地推进从严治检,完善对办案部门和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纠正、记录、通报、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五是更加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深化检务公开,推进社会监督。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加快推进我区新一轮振兴发展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