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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1-05 14:56:26 浏览次数: 【字体:

--2020年12月24日在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法院院长 姜应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二○二○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院在区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克服疫情巨大影响,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22件,审执结6450件,结案率8353%,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一、忠实履职,审执工作有新亮点

刑事审判攻坚克难。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70件,审结195件,结案率72.22%。工作中,刑事审判克服疫情期间无法正常开庭及法官退员的影响,重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4件,涉“保护伞”案件5件。保持反腐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4件。严厉打击危害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犯罪,审结11件。坚持惩治与保护并重原则,审结未成年犯罪案件4件。

民事审判扎实有为。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444件,审结3652件,结案率82.18%。工作中,“繁简分流”成效明显,审结速裁简易案件1896件,平均审理期限较往年缩短36.71天,切实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突出案结事了,民事案件调撤率47.83%,同比上升5.38个百分点,息诉服判率显著提升。注重关注涉民生案件,审结涉民生案件456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综合审判严谨求精。全年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90件,审结80件;非诉审查126件,审结121件;国家赔偿案件3件,审结2件;再审案件15件,审结13件。工作中,通过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依法审理再审案件,坚持有错必纠原则,注重风险防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执行工作积极进取。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789件,执结2400件,结案率86.05%,执行标的到位金额3.67亿元。工作中,执行局在疫情期间线下执行受到局限,疫情防控常态化以后,执行局迅速出击,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拘留23人,限制高消费1689人,公布失信黑名单9人,线上扣划1201万元,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做出了不懈努力。目前,我院的执行绩效指标从全省排名靠后,一跃上升到全省排名A组中游,“四项核心指标”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二、服务大局,司法实践有新举措

法治化营商建设全面推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辽宁和东北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张国清在“928”省委常委会议提出的“18字”工作要求、省高院关于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10项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以及全市开展的“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部署,我院专门成立了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通过查摆问题、建立台账、全面督导,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已在我院深入人心。民事受理涉企案件610件,审结420件,平均审限7435天;执行受理涉企案件481件,执结386件,执结标的255亿元。同时,立审执各部门注重征求和听取涉关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对重点企业开展倾斜服务,主动登门,答疑解惑,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顺利。为营造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声势,我院在审理4起涉黑涉恶案件的同时提出司法建议27条,促进了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共同形成打击合力。在“打财断血”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以后,由执行局副局长带队专门对黑恶资产的执行进行了清缴工作,涉案金额100余万元已被追缴到位。罚没财产40万元,“打伞破网”工作也圆满完结。

“一站式”诉服建设卓有成效。“一站式”诉服20版工作已全部纳入全国四级法院指标考核,改变以往的立案庭单一、简单的审查立案模式,设立诉前辅导、诉调对接、立案调解、简案速裁等平台,嵌入全方位法律服务,实现诉讼智能全覆盖。1400余平的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及硬件设施服务模块全面巨变,上级法院予以首肯,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线上调解、网上办案、诉讼辅导、自助诉服系统项目齐全,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社会各界反响良好。诉调对接工作我院已同司法局、人社局、妇联、律协、医调委均建立了对接机制和制度规定,诉前化解工作规范有效运行。目前,已化解诉前纠纷案件627件。

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全力投入。“一化两中心”建设投入资金500万元,已具备信息共享、信息网上联通、办公现代化硬件需求,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平台,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构建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推进诉源治理。落实“五级书记抓信访”和省法院“三年信访化解工作”要求,积极融入区信访工作大格局,投入资金20余万元,主要领导亲力亲为,节点时期全力以赴,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疫情防控与审执工作同步推进。严格遵守执行防疫指挥部要求,严格按不同风险等级实施管控。积极主动投身抗疫一线, 54名干警组成4个“青年志愿者”团队,负责辖区4个社区、20余个防疫执勤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圆满完成了防疫工作任务。审执工作克服不利影响,网上立案68件,跨域立案46件,网上开庭17件。其中,刑事庭利用互联网开庭,成功审结了被告人佟某在疫情期间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的非法经营案。执行局适时开展“六稳”“六保”60日专项行动,致力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三、锐意改革,工作机制有新理念

推进司法运行机制改革。刑事审判认真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全年共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结案件151件、175人,占到同期刑事案件结案总数的77.43%。民事审判推进“繁简分流”常态运行,优化资源配置,化解社会矛盾。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严格按照最高院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指挥的“三统一”要求,建立行之有效网上运作机制,实现信息提取和使用的高效便捷,促进了依法、文明、善意、理性执行。

推进“分调裁审”模式改革。建立“分流、调解、速裁、快审、精审”程序转换机制,推行诉讼服务大厅调解室先行调解,简案类案集中办理,简化速裁快审程序等改革举措,逐步形成多数简易案件快调速审,少数复杂案件在后端精细化审判的格局。同时,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方式和最适合的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实现大量案件“一站式”快速解决。

推进审判管理方式改革。以省高院“双激励”考核19项重点指标为切入点,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院务会督办、审判管理通报等举措,对审执工作及时调度督办,及时检查通报,狠抓审判绩效指标体系的高效统一运行。依托法院信息化应用系统,对案件审判流程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督办整改。加强案件的日常评查、专项评查和法院互评等工作,按照“实事求是、全面评查、有错必纠”原则,集中对我院25件“七类重点案件”开展评查工作,实现了案件评查由形式化向实体化,由粗放式向精细化的转变。

推进用人机制改革。坚持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改革用人机制,在员额法官遴选、法官晋级、绩效奖金、评优评先等方面对相关人员从办案质效、廉洁纪律、信访事项、日常考勤等进行量化式评分考核。今年我院对晋升“四级高级法官”进行了“6进3”、员额法官遴选进行了“9进3”的公开选拔,全过程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极大激发了干警的能动性、积极性。

四、从严治院,纪律作风有新风貌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公正司法担起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以服务大局发挥对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明确目标,理清思路,找准路径,力争让干警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实干业绩。

强化巡查问题整改。自8月28日市委政法委对我院开展为期21天的首轮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对巡查发现的28个问题照单全收、认领责任、坚决整改。整改中,一方面紧盯问题,查摆原因,归纳重点,逐项落实,精准施策。另一方面从加强提高政治意识,补齐制度短板入手,严格制度落实,坚决遏制无章可循、有章不循的现象存在,确保按期完成全部整改工作。

强化廉洁自律意识。深入开展“三释”警示教育和“三个规定”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三个不用找关系”的工作要求,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建设。利用司法大数据手段推进干警与律师不正当关系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通过案件评查、廉政回访等,做到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注重夯实主体责任,压实监督责任。通过廉政约谈、廉政提醒、审务督查,进一步增强党员干警法纪观念和廉洁意识。全年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投诉46件(次)均已结案,开展审务督查活动94次,通报27次。

强化接受各方监督。始终坚持区委的正确领导,及时主动向区委、政法委报告重大事项。自觉接受区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了近三年执行工作情况,诚恳接受审议意见并抓好整改落实;3名员额法官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向人大常委会进行了述职并接受评议;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督办信函29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75人次,旁听庭审6件;选聘内部监督员12名,外部监督员7名;庭审直播1752场,上网公开裁判文书7633份。

各位代表,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及各位代表的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离不开法院全体干警的拼搏与奉献。一直以来,各位代表、委员始终关注法院工作,为我们的成绩而欣慰,为我们的困难而疾呼,为我们的不足提出诚恳的意见和建议,有力促进了法院事业提质发展。在此,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政治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政治素质不高,主动将政治任务、政治要求有机融入工作、指导工作的能力不强;二是部分干警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奉献意识、服务意识弱化,致使有些工作质效表现平平;三是个别干警纪律作风理念、廉洁规范意识不强,“生冷硬横推”现象社会上仍有反映;四是案多人少矛盾依旧突出。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进行认真的反思和整改,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二一年工作安排

2021年不仅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的系列决策部署,全面提高审判质效,为明山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牢方向、把准定位、勇于担当作为,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二、以巡查整改为契机,确保法院工作风清气正

通过以本次市委政法委对我院督察巡查为契机,以整改问题为切入点,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开展,并逐步走向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以“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坚定决心,全面推进整改工作的落实,真正把巡查整改成果体现到提高队伍素质上,促进法院事业发展上,把巡查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我院健康发展的强劲动力。

三、以营商环境为聚焦,确保法院工作保障有力

聚焦“办事方便”,实现司法服务方便快捷。从提升效率、确保质量抓起,切实把法院的良好形象展现在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最直观的工作环节上;聚焦“法治良好”,把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审理之中,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聚焦“成本竞争力强”,从降低市场主体经济成本、发展成本、预期成本出发,想方设法降低诉讼成本、司法成本,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聚焦“生态宜居”,让当事人能够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公平对待、平等保护,实现司法生态明显改观。

四、以提质增效为要务,确保法院工作提档升级

以效率提升、效果趋优、作风向好为目标,充分发挥现有审判资源作用。刑事审判继续加强简易案件和认罪认罚案件的适用,继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运行;民事审判继续以“分调裁审”模式促进案结事了;综合审判继续强化行政审判实体化解和再审案件的纠错功能;执行工作继续加大威慑力度,穷尽执行措施,突出实际执结和结案效果。

五、以市域治理为依托,确保法院工作多维发力

搭建市域社会化治理平台,形成共治共建共享力量整合。加强诉源治理,巩固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调解组织之间良性互动,更好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加大诉调对接工作力度,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多维度、多渠道、多手段协同推进破解市域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堵点。同时,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加速以“一化两中心”为基础的智慧法院建设,推进数据深度融合共享,实现“设施联通、网络畅通、平台贯通、数据融通”,不断提升市域治理智能化水平。

六、以队伍建设为基础,确保法院工作良性发展

始终把纪律作风建设放在首位,通过巡查整改、纪律作风整顿,加强日常监管,严肃执纪问责,用铁一般的纪律,打造铁一般的队伍;不断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在全院持续开展《民法典》培训、实施、宣传,为《民法典》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同时,重视全员业务培训,着重培养年轻法官、专家型法官,增强实际工作本领,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法院队伍。

各位代表,使命重在担当,实干铸就未来,新的使命催人奋进,新的征程充满挑战。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埋头苦干,扎实工作,为明山振兴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以上数据截至11月30日)

相 关 用 语 说 明(仅供参考)

1.“四项核心指标”:2018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会之后,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进一步明确量化为“三个90%、一个80%”。“三个90%”的要求是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另一个核心指标是“一个80%”,即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也就是说以终本方式结案率加上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的总和不低于80%。

2.“六稳”“六保”:在2020年4月17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提出“六保”概念,形成了“六稳”加“六保”的工作框架。“六稳”指的是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六保”指的是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3.“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是指打掉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以及摧毁他们的关系网,破坏黑恶势力的财路,断绝他们的新生补充血液,让黑恶势力无以为继。

4.“一站式”诉服20版:诉讼服务信息平台质效评估指标体系20版主要围绕立案服务、分调裁审、审判辅助(送达和鉴定)、涉诉信访、律师服务等几方面,依托诉讼服务大厅、诉讼服务网及移动终端、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载体,以诉讼服务规范性文件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致力于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

5.跨域立案:法院为当事人提起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提供跨域立案服务,以往当事人需到外省市奔波劳顿,现在通过本地区法院一键完成,大大缩短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6.“一化两中心”:是指信息化、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指挥中心。

7.“分调裁审”:分,对案件进行辨析,根据繁简再进行分流。调,对进入调解程序的案件,根据不同类型分流至家事调解、商事调解等。裁,对分流至速裁程序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坚持速立、速送、速调、速结、速执的原则,简化审判流程,缩短审判周期。审,对分流至繁案组的复杂案件进行精细化审理,确保案件审理质量。

8.“双激励”考核:2020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提出,在全省法院开展实行法院、法官(干警)“双激励”通报机制,以此推动审判质量效率提升。

9.“七类重点案件”:是指被上级法院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被上级法院提审、指令再审或本院再审的案件;检察机关抗诉后被再审改判的案件;被确认违法或引起国家赔偿的案件;引发重大涉诉信访的案件;超审限、执限的案件;上级法院、人大、党委领导机关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求复查或督办的案件。

10.“三释”警示教育: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专门作出部署,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筑牢“不想腐”的根基。

11.“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规定内容包括了各级领导干部应当带头遵守宪法法律,维护司法权威,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

12.“三个不用找关系”:2020年7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视频会议。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学群强调,全省法院和广大干警要强化公仆和服务意识,推动实现“办事不用找关系”;强化廉洁和公正意识,推动实现“办案不用找关系”;强化责任和公道意识,推动实现“反映问题不用找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