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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17 16:30:17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12月8日在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党组书记、代院长 马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四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以来,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扣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发挥审判职能,强化监督管理,打造过硬队伍,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取得新成效、呈现新面貌。共受理各类案件36946件,审执结34150件,结案率92.43%。

一、强化思想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

始终把政治建院作为根本,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中坚守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牢记责任担当。

筑牢政治思想根基。坚持理论武装开篇起步,每年初党组和各支部系统科学谋划,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辅导、党员活动日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抓紧抓实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讲政治。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党的绝对领导与思想、工作、职责紧密结合,站稳政治立场,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忠实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执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始终明确前进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法治文化自信,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和价值追求体现在每起案件的审理中,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贡献力量。

二、全力服务大局,保障区域经济发展

始终以服务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大局为己任,着重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重点项目实施、解决胜诉权益等方面开展工作。

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辽宁和东北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全市开展的“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行动部署,成立驻区工商联法律服务站,对涉企案件开启立、审、执绿色通道,设置营商环境立案窗口和专门调解室,持续开展“百名法官进百企”活动,深入全区重点支柱企业,与企业家、廉政监督员、人大代表调研座谈征求意见267人次,研究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整治方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司法服务保障意见》,多维度、多渠道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共受理涉企案件16626件,审执结15368件,执结标的9.16亿元。

助力区域重点项目实施。始终坚持在严谨求精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参与“空间要素会战”,强化司法执行与行政执法的衔接力度,积极开展依法强制拆迁行动,先后参与了“中电投”项目推进工程、牛心台商店和“老四海饭店”拆迁等重点工作,全力破解新城建设的瓶颈障碍,全力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有效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积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部门配合、全社会联动”的执行工作新格局,全力开展“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2018年开展“风暴战役”“80日执行会战”,2019年开展“假日行动”,2020年开展“六稳”“六保”专项行动,2021年开展“90日清理积案歼灭战”“涉企、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等专项行动,形成了重拳出击的凌厉攻势,其中,在“涉企、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活动中,执行到位金额2.3亿元。同时,注重科学规范运行,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中心平台拓展网上执行渠道;实行“一案一账户”,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执行和解、“终本”和“实执”三个结案出口的管理,高效结案。共受理执行案件15365件,执结14754件,执结率96.02%,限制高消费9183人,列入失信黑名单637人。

三、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平安明山建设

严格执行刑事法律政策,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推进平安明山建设。共受理刑事案件1322件,审结1273件,结案率96.29%,2019年以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案件占比71%,适用量刑规范化的案件占比51.1%。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次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密切与公安、检察机关工作协同,建立联席会议、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标准,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准确定罪量刑。坚持“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对涉财产刑案件确保罚金、没收财产执行到位。专项斗争中,审理了全市首起以王某为首的11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及被省委政法委列为重点案件的牛某等12人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集团案件,社会反响良好。共审理涉黑涉恶案件1139人。

严惩贪污贿赂等腐败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41件48人。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等4人私分国有资产、贪污、受贿案件,被告人焦某等7人涉国企人员失职滥用职权系列案件,均依法快审快结从严惩处,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案件165件187人;审结重大责任事故、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案件319件327人。2019年审结的“6.5爆炸”案,共判处5人,对主要责任人从重处罚。今年,按照“断卡”行动部署,严厉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快审快结1件2人。

四、立足便民利民,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落实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9268件,审结17196件,结案率89.25%。

积极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2019年,对原仅400平方米的立案大厅进行了改造扩建。新的“诉讼服务中心”面积达1300平方米,是一个以信息技术为支撑,集诉讼辅导区、诉讼材料收发区、诉调对接区等九大功能区域为一体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中心。实现了网上立案、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网上缴费、集约化送达等“一站式”的诉讼服务。2020年,诉讼服务中心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标志性诉讼服务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智能化服务优势,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开庭等“线上”审判,审理了各类案件532件,邮寄法律文书4163份,实现了线上线下同频共进,审判工作“不缺位”,为民服务“不打烊”。

全面推进多元解纷机制。推广“枫桥经验”,拓宽纠纷解决渠道,采取调解前置、委托调解、速裁审理等模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司法产品。注重源头治理,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沟通联系,设立调解工作站5个,初步建立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同时,在社区、村镇、企事业单位聘请调解员54名,形成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诉前调解案件5653件,调解成功3823件,成功率67.63%,相关经验被省、市等主流媒体推广。

积极推进“分调裁审”工作模式。2018年制定了《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操作规程(试行)》,将民商事员额法官根据业务专长分成速裁组、简案组和繁案组,建立了简易案件速裁快审,疑难复杂案件精审精判的工作模式。今年,仅用一个月的时间,审结了267件涉民生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关怀和温度。经过几年的运行,速裁组审结案件占比37.09%,简案组审结案件占比48.83%。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大疑难案件督办制度、院长接待日制度,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分类汇总,打造信访管理“闭环”,确保信访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办理群众来信294件,做到五日内回复,二十日内办结答复,答复率100%,化解各类信访案件259件,圆满完成重点节点稳控任务。

五、狠抓自身建设,夯实履职能力保障

牢牢把握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这条主线,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着力实现“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统一。

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开展了“两学一做”“忠诚、干净、担当”“守纪律、讲规矩、强作风”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全院干警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通过廉政专题学习、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形式,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廉洁意识,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今年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通过学习教育、查纠整改、总结提升等环节,做到了即查即改、真查真改,对11名主动说明问题的干警,按“两查两从”政策给予相应处理。

全面优化审判监督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修订了《审判委员会会议工作规则》,建立了《“四类案件”管理办法》《超审限案件管理办法》等制度,推进有序放权与有效监督相统一。同时,以上级法院提出的“双进一提”为目标,依托“全省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加强审判运行态势分析,强化院、庭长的监管职责,及时发现、跟踪审判运行中的短板和弱项,及时带领各业务部门锁定目标、精准施策,全面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

全员提升审判执行综合能力。为使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更加符合人民群众新期待和法院长远规划要求,先后制定了《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从优待警工作实施方案》,注重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和锻炼。共开展集中业务学习和《民法典》等专题培训81次,发布司法宣传信息378篇,撰写调研文章、学术论文、案例分析81篇,不断为法院未来发展添能续航。

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依法履职。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汇报、通报工作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认真梳理代表委员建议意见。有12名员额法官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并接受评议,满意度逐年上升。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评议庭审、见证案件执行216人次,促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高度重视检察建议,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充分发挥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加大司法公开力度,网“晒”裁判文书34366篇,互联网直播庭审6285场,让公平正义可见、可感、可督。

各位代表,回顾四年的历程,法院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尤其是今年,受理案件数量接近全市法院受理案件总量的三分之一,全院干警负重前行,迎难而上,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目前,人均结案245件,居全市法院首位,全省基层法院第13位;息诉服判率居全市法院首位,全省基层法院第6位;执行绩效指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A组前列,“四项核心”指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创近年来执行工作最佳成绩。四年来,先后有11个集体、95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和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只有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持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法院的工作才能取得长足进步、健康发展。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在审判执行、涉诉信访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得以破解和推进。区人大始终对法院工作给予关心和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执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有效促进了法官素质和案件质效的提升。法院工作也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广泛支持。在此,请允许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距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着很多亟需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干警就案办案、机械司法、营商环境的意识树的不牢;二是高素质、专业化人才短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面临挑战;三是极个别干警作风不端,纪律不严,司法腐败问题仍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依然艰巨;四是有的涉诉信访问题未有效跟进,缠访、闹访问题还需要下力气化解;五是案件数量持续增长,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力量明显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审判工作的开展。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社会各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二二年工作安排

二〇二二年,明山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实施“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发展要求,对标对表区委“五个新明山”建设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服务大局,为谱写明山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立足新阶段,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端正司法理念,把科学理论武装作为首要任务,把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推动落实法治建设与法院改革发展同步谋划、同步推进,确保方向不偏,行稳致远。

二是明确新任务,履职尽责服务大局。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和各类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和量刑规范化制度,有效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积极开展“1+2+5”活动,扎实推进5个专项活动和2个专项整治,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加大强制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有力打击拒不执行和规避执行的行为;加强对涉诉信访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建立信访工作专班,强化信访源头治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三是畅通新渠道,强化纠纷诉源治理。继续以破解案多人少难题为导向,探索诉前解纷新模式,加强诉讼引导,细化解纷流程,实现诉与非诉的无缝衔接。积极加强与调解组织的沟通协调,对于适宜调解的物业纠纷、相邻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及时转至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并为调解员驻法院调解提供便利,实现纠纷矛盾的分层递进、协调化解,提高多元解纷效能,破解法院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的难点、痛点和堵点。

四是回应新期待,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从跨域立案、网上立案,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运用,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等入手,拓展智能服务功能。依托裁判文书网、审判流程信息网、庭审公开网、执行信息网四大平台,严格落实司法公开,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

五是采取新举措,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细化司法人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完善审判团队建设。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证据标准,切实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刑事案件速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加大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力度,推进简案快审、难案精审。

六是树立新形象,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持续巩固教育整顿成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采用“传帮带”、竞争性选拔、轮岗交流等方式,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不断提升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提高司法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勇毅前行、担当作为、无私奉献,为明山区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司法保障,以最佳的状态、过硬的作风、崭新的面貌和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有关用语说明

1.“终本”: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实执”:实际执行完毕的案件。

3.“认罪认罚从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4.“量刑规范化”: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引入量刑建议,增强量刑公开性与透明度。

5.“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6.“分调裁审”:“分流、调解、速裁、快审”。

7.“两查两从”:“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

8.“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9.“双进一提”:审判质效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审执工作有提升。

10.“全省基层法院”:共110家基层法院。

11.“全省基层法院A组”:共43家基层法院。

12.“四项核心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13.“1+2+5”:辽宁高院在2021年5月10日的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调度会上提出开展“1+2+5”活动。5个专项活动是:依法保护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专项活动、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活动、推进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涉市场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专项活动、涉特殊主体执行积案清理活动、推动实现“三个不用找关系”专项活动。2个专项整治是:涉市场主体超审限案件问题专项整治、涉市场主体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专项整治。

14.“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