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2月8日在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李海深
各位代表:
我受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四年主要工作回顾
区九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四年,是明山区全面建设取得新成就,各项事业发展迎来新变化的四年,也是区人大履职能力得到新提升、各项工作实现新跃升的四年。这四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站位明山发展大局大势,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与党委同向、与政府同力、与人民同心,不遗余力依法行权履职,圆满完成了区九届人大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加快明山振兴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首要政治原则。常委会坚决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突出思想引领、扛稳政治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全区人大工作抓实做好。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引领带动常委会及广大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关于东北振兴和辽宁振兴的重要指示批示要求作为履职必修课,自觉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全区人大工作。
认真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自觉服从、服务全区工作大局,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突出抓好省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见效,严格落实区委关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实做细人大监督和代表工作,保证人大工作在党的领导下不断向前推进。
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坚持把握大势抓大事,紧跟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谋划开展工作。积极响应“全员招商年”“我是本溪人,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系列活动,及时向代表发出倡议书,代表齐上阵,大家都尽责,倾力助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在疫情防控最吃劲的关键时期,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主战场;主任会议成员带头深入防控一线督导,协调做好复工复产等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人大力量,凝心聚力筑牢阻击疫情的“明山防线”。进入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后,突出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打出调研指导、监督检查组合拳,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财税政策、办好民生实事,多措并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常委会紧紧围绕涉及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跟踪推进年度计划执行,助力“十三五”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十四五”开篇起步。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认真落实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任前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制度。四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68人次,任命人民陪审员110人,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95人次。
严格规范高质量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常委会按照中央和省市区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严格贯彻执行选举法和辽宁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换届选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规范选举工作程序,严肃选举纪律,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扬民主,严密组织选举,依法选举产生区十届人大代表207名,选民参选率、代表得票率较上届均有提高。新一届人大代表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基层代表尤其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和妇女代表比例有所提高,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实现了换出新队伍、换出新面貌、换出新活力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担当抓落实,着力为振兴发展作贡献
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四年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60项,作出决议决定13项,开展专题询问4次、专题调研46项,组织视察活动38次,开展执法检查18次。
加强重点工作监督,推动全区经济健康发展。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太子河新城建设、乡村振兴、文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开展调研、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推动相关工作开展。聚焦营商环境建设,连续三年检查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报告、区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首次就区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专题询问,聚力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好转。
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完善预决算审查监督机制,听取和审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政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提出有针对性的审议意见。强化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推动预算执行逐步规范。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平台建设。依法审查和批准预算调整方案。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推动政府依法加强债务管理。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连续三年审议区政府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并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推动政府不断规范和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加强社会事业监督,推进民生热点问题解决。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持续跟踪监督城区建设管理,对城区环境综合治理、“三供一业”改造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推进相关工作开展。专题听取区政府关于缓解“停车难”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推动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调研区政府精准脱贫工作,助力实现扶贫脱贫目标。连续三年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监督,并开展专题询问,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创业就业、学前教育、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等工作开展视察调研,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强化受理申诉控告工作,四年来共受理人民群众的申诉控告37件,常委会及时进行转办、督办,促使有关问题妥善解决。
加强环境保护监督,促进优美生态环境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开展绿色矿山视察活动,连续两年听取和审议区政府“生态立市”工作情况报告,专题听取区政府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围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道路、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等提出审议意见,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关注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连续两年视察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动解决了牛心台街道红脸社区、卧龙街道韩家村部分村民吃水难问题。
加强司法工作监督,着力促进公正司法。围绕区法院民商事审判、执行,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深入开展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有力推动审判、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连续四年检查《关于司法机关重要文件报送、重要案件备案和重大事项报告的规定》执行情况,推进司法机关落实“三重”事项报送工作。组织人大代表旁听法院庭审300余人次。加强对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的监督,四年来共对12名法官、12名检察官履职执法情况开展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切实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着力推动法治明山建设。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多角度、多维度开展监督,重点听取区政府法制工作和“七五”普法工作情况报告,对区政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和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调研。视察基层派出所建设情况,推动基层派出所智慧警务及正规化建设。拓展监督形式,2018年首次对政府组成部门开展工作评议监督,四年来,对区司法局等9个政府组成部门的工作进行集中评议和满意度测评,跟踪检查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促进政府职能部门改进工作、依法行政。
三、丰富载体建平台,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明显
常委会突出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坚决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强化代表学习培训,着力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常委会把代表学习培训作为提升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不断推动代表培训学习的系统化、制度化,代表履职培训实现全覆盖。四年来,围绕宪法和代表法、选举法、组织法、民法典等法律以及人大相关业务知识集中举办专题培训会议32次,全区各级人大代表2000余人次参加培训,提高了代表的责任意识、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水平。
强化阵地平台建设,着力推动代表工作提质增效。常委会以“代表之家”和代表工作室建设为抓手,以代表“三化”为路径,以提升代表履职实效为目标,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按照“八有”的建设标准和“一册五簿”的规范要求,建设完成7个“代表之家”、34个标准化代表工作室。创新开展“代表联系网格化、代表联动规范化、代表履职智慧化”建设,形成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代表,选民代表联系网格居民的工作链条,畅通了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代表“三化”工作实现了全覆盖,这项工作得到市人大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市人大系统进行推广,多次迎接兄弟县区人大来我区观摩学习。
强化代表建议督办,着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质量。健全和完善建议督办工作机制,通过主任会议成员包件督办、专委会和常委会工作部门跟踪督办等形式,加强对建议办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去年首次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推动建议办理由“重答复”向“重落实”转变。完善代表建议交办协调机制,加强承办单位与提出建议代表的沟通,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四年来,常委会共向“一府两院”交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56件,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代表建议40件,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制定明山区大学生及青年人返乡创业鼓励政策、关于加强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等建议得到了较好办理,建议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同步提升。
强化街道人大建设,着力推进基层人大工作落地落细。开展对人大街道工委工作百分制考核,健全完善代表学习、代表活动和联系群众制度,街道人大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建立代表与选民之间和市、区两级驻室代表之间的双联动机制,人大代表进“家”“室”接待选民4000余人次,倾听选民心声,为百姓解决身边的“烦心事”800余件。扎实开展“牢记责任和使命,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活动,人大街道工委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120余次,开展民法典宣讲、“人大代表听选民说事”、“进万家、解危难”等活动,为群众做好事300余件,人大代表以实际行动践行责任和使命。
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着力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完善代表工作制度,出台区人大代表履职管理办法、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关于许可司法机关对区人大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有关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代表履职管理和权利保障。严格执行代表履职考评、代表述职制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通报代表履职情况。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480余人次。组织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开展述职活动,接受选举单位和选民监督。开展“创先评优”活动,四年来,对5个先进人大街道工委、11个先进代表工作室、58名优秀区人大代表和23件优秀代表建议进行了表彰,有效调动了基层的工作积极性,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
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履职基础更加坚实
常委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夯实行权履职基础。
抓实能力提升,不断锤炼过硬履职本领。突出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人大业务培训,分专题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以民法典实施、贯彻《本溪市生态立市条例》为题举办专题讲座,扎实开展“议一事、学一法”活动,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全国人大培训中心集中培训,拓展履职视野,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强化组织建设,不断激发工作活力。完善机构设置,2019年组建社会建设委员会,区人大专门委员会达到3个,人大街道工委改革顺利进行,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注重优化人员结构,将具有法律、财经、社会建设等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充实到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工作部门,实现人大队伍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加大选拔、推荐、使用力度,人大机关工作活力和工作力量显著增强。
健全工作制度,奠定坚实制度基础。常委会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实,修订人代会、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13项制度,制定了专题询问暂行办法、代表履职考核办法等10余项办法规定,为人大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奠定了坚实基础。进一步规范会议分组审议程序,提高了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召开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暨区人大工作座谈会,总结交流区人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凝聚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合力。
注重信息宣传,不断传播人大声音。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围绕区街财政体制改革、创新代表工作、改进预算监督等课题深入调研,攥写10余篇理论文章,多次获评市人大理论研究课题奖项。依托新闻媒体、人大网站等宣传阵地,重点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常委会履职成效和人大代表优秀事迹,四年来共有100余篇稿件在省市报刊媒体上发表,2020年区人大常委会被省人大评为《信息参阅》报送先进单位。
各位代表,回顾四年来的工作,常委会在服务振兴发展、依法履行职权、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较大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离不开“一府一委两院”的支持配合,离不开全体人大代表的认真履职,离不开社会各界的有力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
各位代表,四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上下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必须坚定不移服从振兴发展大局,始终奋发有为、积极作为,不断完善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全力服务和推进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履职尽责;必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得到充分反映,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必须加强常委会党组的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工作一流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各项工作与全区人民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和改进的问题。监督工作的刚性和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跟踪督办还需进一步加强;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成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常委会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对这些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一年工作的建议
2022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一年,是推动实施“生态立区、产业强区、科教兴区、开放活区”战略,建设“五个新明山”落实落地之年,做好2022年工作意义重大。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建议:紧紧围绕区第十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一二三四”发展思路,切实履行各项法定职责,更好发挥人大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展现人大工作新作为新气象。
一是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谋划推进人大工作,使人大工作始终与党委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将党的领导贯穿人大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工作始终。
二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在区委领导下,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在开展监督、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做好前期调研工作,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找准“症结”,开好“药方”。突出问题导向,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问计于民,在推进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唯一标准,更好地回应群众的关切,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
三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全区中心大局,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人民群众所盼所愿,依法行使好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任免权,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重点围绕产业优化调整、乡村振兴发展、生态环境保护、营商环境建设等方面工作开展监督,深化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依法行使任免权,进一步完善任免工作程序,加强任后监督,增强任命人员的责任意识。认真受理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申诉控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加强代表思想政治建设,引导代表切实增强 “一届代表一生荣誉,一任代表一生责任”的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职尽责,忠诚为党分忧,忠实为民代言,珍视代表身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加强代表履职培训,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完善代表履职管理,规范代表履职行为。强化代表建议督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持续推进代表“三化”建设,夯实代表联系群众的工作平台和网络平台,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始终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五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注重履职能力提升,完善人大议事规则和机关工作制度,改进调查研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建设引领机关建设,丰富拓展机关党支部载体活动,发挥机关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的教育管理,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大干部队伍,努力建设让党放心、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当前我们站在明山发展新的历史起点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衷心祝愿新一届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明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切实肩负起党和人民的重托,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启明山新征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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