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2月16日在明山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明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马馨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明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二〇二二年工作情况
2022年,明山区法院在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及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始终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围绕市法院“12346”工作主线,持续抓好“顾大局、护民生、强质效、抓改革、重服务、提素能”等重点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633件,审执结8880件,结案率83.51%。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2次,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大事项6次,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制定《明山区法院党建工作守则》,建设“党建室”“党建文化长廊”,制作“明法党建网页”,举办院长讲党课、干警主题演讲、深入社区宣讲和党史知识竞赛等系列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坚决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法院新媒体和干警自媒体的建设管理,全面落实“三同步”工作要求,及时处置涉法舆情。坚持唱响主旋律,讲好法院故事,通过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发布信息180余篇,多篇文章被今日头条、本溪政法等平台转发,并在全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评比中获奖。
二、坚持发挥职能优势,高站位服务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推动更高层次平安明山建设。一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235件,审结204件。聚焦“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审结涉黑恶案件3件11人,判处罚金28.9万元。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审结电信类诈骗案件13件38人,涉及金额984.3万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职务类犯罪案件6件6人,为国家挽回损失1400余万元。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审理认罪认罚案件164件。推进刑事案件快审速裁,审结案件105件。坚决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依法为1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扎实开展打击养老诈骗专项活动,到养老院、集市等地普法宣传10余次。坚持送法进校园,举办“预防校园欺凌、提升保护意识”主题法治课,佑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全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切实维护金融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做好中小金融机构清收挽损工作,审结案件306件,执行回款6亿余元。聚焦“6+1”个年活动,认真落实“辽法二十条”,持续做好“六抓六促”,开展“我为企业办实事”“企业办案不用找关系”等专项活动。深入平安车业、龙山泉啤酒、富虹房地产等企业走访调研、提供法律咨询70余次;高效调解某供热公司与31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纠纷案、某高速公路公司与27家农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等。一年来,共审执结涉企案件2873件,执行到位金额2.13亿元。
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协力共创文明美丽新明山。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职责,主动深入包保社区,参与辖区内核酸检测、日常防疫工作1000余人次。开展“亮党员身份,进社区助创城防疫”“学雷锋我先行,爱护环境共创文明城市”等活动,先后组织150余名干警参与创城活动30余次,共建美丽明山,共创文明城市。
大力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紧紧依托区委、区政府“三线”工作机制,坚持将“三到位一处理”工作做深做实。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民办好小案、小事”等活动,攻坚化解“万件化访”“20681”“5677”等台账交办的案件,院领导亲自接访70余人次,化解率98%。在信访化解中,坚持以“事要解决”为目标,以信访联席会议为牵引,以信访部门为中轴,在内部形成各部类纵向贯穿式预警反馈工作模式,在外部搭建各部门横向协同式防控化解联动平台。在内外双循环信访化解机制的推动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实质化解进京访老案19件,其中十年以上案件7件,全力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强化“一站式”服务,更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
科技赋能智慧法院建设。巩固提升“一站式”建设成果,大力倡导“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全力推进网上立案、线上缴费、电子送达、线上调解及远程庭审,为当事人带来诉讼新体验。网上立案、跨域立案247件,线上调解开庭1400余次。依托智慧法院平台,深度应用执行指挥、网络查询、冻结、划拨、执行委托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提升释放诉源治理效能。在市法院、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积极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大格局,在全市率先开展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工作,构建“1+1+1+3”的新型调裁对接审判模式。一年来,驻院人民调解员独立调解案件570件,驻院调解前置及调裁对接结案2178件,占同期新收案件47.34%,平均办案天数为20天。期间,驻院调解员协助速裁团队用3天时间审结了172名农民工讨薪维权系列案。驻院调解工作的高效运行,使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同比减少1707件,调解率同比提升13.7个百分点,诉服质效排名全地区首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胜专题进行调研并给予充分肯定。辽宁日报、辽宁法治报、省法院均对该项工作进行了报道,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以建成新时代“五化”人民法庭为目标,工程化、清单化推进卧龙人民法庭和太子河新城人民法庭建设,推动卧龙、牛心台、高台子、三家子村、奚堡村五个巡回审判点的实际运行。积极开展“三进三融”工作,深入街道办事处,对区域拆、动迁工作进行现场法律指导。充分利用在线人民调解平台推送案件机制,用6天时间审结了曹某诉张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并当场履行完毕。依托“人民法庭+联络员”联动调解网络,成功调解一起兄弟不睦导致八十岁老人无人赡养案。一系列工作举措,使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就地化解,促进了基层治理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一年来,人民法庭共受理民商事案件1438件,审结1136件。
四、坚持加强统筹管理,完善制度提质效,审判执行工作首次迈入全省法院前列
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坚持“长谋划、短安排”,制定《三大平台指标说明及责任分解方案》,精准挖掘审判质效所反映的深层次问题。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四类案件”监管力度。定期召开专业法官会议、发改案件研讨会议,完善案件评查、疑请、下沉、上提和判后答疑制度,提升初始案件质量,减少内生案件。在各部门内部实施扁平化、集约化、团队化管理模式,进一步优化人员配置,提高工作效率,缓解办案压力。适时召开“审判质效面对面”评议会,明目标、定路径、补短板、强弱项,审判执行质效排名大幅上升,总体稳定在全省法院第一方阵。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准确适用《民法典》,审结猫舍扰邻案、麻辣烫有虫案、养老院养员吃桃致死案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275件,平等保护用工主体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811件,有力维护交易安全。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690件,促进家庭文明建设。同时,为全力化解百姓“办证难”问题,采取提前介入、分类施策、先易后难的举措,明确解决路径;为加快解决胜诉退费问题,建立一站式诉讼退费机制,共退费851笔,退费金额560余万元。一年来,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452件,审结5212件,均居全市首位,员额法官人均审结347件,位居全省前列。
监督支持依法行政。积极推动“两院”联动、“府院”联动,依托《关于加强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与行政检察衔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与区检察院联合审结因房屋安置、房产登记错误而引起的行政诉讼系列案,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送司法建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通知书26份,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一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187件,审结170件。
及时兑现胜诉权益。为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制定《执行案件流转规程》《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制度》《终本案件应完成事项表》,深度应用“执行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和“一案一账号”系统,监督执行行为,严格案款管理。在开展的“涉民生专项活动”“雷霆行动”“假日行动”等专项执行活动中,腾退房屋17处、土地面积500余平,执行到位金额1300余万元,拘传、拘留31人次,移送拒执罪2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助力辖区内某被执行企业摆脱经营困境,相关经验被省法院转载推广。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落实本溪生态立市战略,加大对排放物超标、未按时缴纳排污费等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已执行回款1000余万元。一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3759件,执结3294件,执行到位金额8.7亿元,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1861人次,执行工作考核在全省A 组53家基层法院中排名第6位。
五、坚持强化队伍管理,立心铸魂守本色,持续推进法官队伍司法能力水平建设
激浊扬清,绷紧纪律之弦。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不断向纵深发展,制定管理类制度8项。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整治司法作风突出问题,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20次,针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发出通报17份,工作作风明显好转,收到锦旗41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0余人次,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以案促改,筑牢防腐之堤。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始终聚焦建章立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三个环节,深入剖析典型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抓整改。出台《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工作制度》《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制定常态化线索办理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4次,将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结合起来,确保干警时刻保持警醒,牢牢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提升素能,激发奋进之志。深入开展“素质能力提升”专项活动,邀请业务能手、资深法官进行业务培训和专题讲课。组织开展“强素质提质效,喜迎二十大”公文写作大赛、书记员技能考核、法警技能比武、优秀庭审和优秀案例评比活动,16人在全市法院竞赛评比中获奖。深化“审学研”一体化人才培养机制,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库,加大轮岗交流力度,优选资深导师与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导学”关系,发挥“传帮带”作用。选拔7名优秀年轻干警到中层领导岗位,鼓励青年干警建功立业,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2022年,全院干警攻坚克难、奋勇争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3个集体、36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荣誉和表彰。明山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法院事业实现新发展。在此,我代表明山区法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主要是:审判力量减弱,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群众司法需求日益多元,预防化解纠纷的能力还有欠缺;基层基础建设还存在短板弱项,服务乡村振兴、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水平有待提升;个别干警存在违纪违法行为,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对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二三年工作安排
党的二十大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重要部署。2023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历史使命,牢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奋力谱写明山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精准服务“六稳”“六保”,为明山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加强行政审判,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力推动“五化”法庭建设,助力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上推出新举措。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审理涉民生案件,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持续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持公正高效规范文明执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结合“八五”普法,引导群众增强法治理念,逐步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推进严格公正司法上迈出新步伐。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做到有序放权、规范用权。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动审判质效全面提升。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深度应用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五是坚持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上展现新风貌。强化素质能力提升,完善青年人才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加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梯队。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
各位代表,新时代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明山区法院将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四大战略”、建设“五个本溪”发展要求,对标对表区委“五个新明山”建设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力推进明山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新时代明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有关用语说明
1. 12346:“1”是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2”是围绕省法院工作部署、服务市委中心工作两方面;“3”是以党的建设、审判质效指标、诉服建设指标为“三个抓手”;“4”是深入开展“超自然审限案件治理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为民办好小案、小事”“素质能力提升”“涉诉(执)信访攻坚”四项专项活动;“6”是着力推进“政治建设、营商环境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文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六项重点工作。
2. 三同步:依法办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
3.辽法二十条:《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服务辽宁振兴发展取得新突破的司法措施》共有二十条。
4.三到位一处理:群众诉求合理地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
5.1+1+1+3: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和三名驻院人民调解员。
6.五化:基础建设标准化、法庭管理规范化、诉讼服务便民化、司法办案智能化、文化建设特色化。
7.三进三融:调解进社区、进网格、进乡村;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手段相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相融合,审判与基层组织法律服务站、综治中心力量资源相融合。
8. 三大平台: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和辽宁法院审判执行质效管理平台。
9.四类案件: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疑难、复杂且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与本院或者上级法院的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反映法官有违法审判行为的案件。
10. 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11. 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逐步实现基层人民法院重在准确查明事实、实质化解纠纷;中级人民法院重在二审有效终审、精准定分止争;高级人民法院重在再审依法纠错、统一裁判尺度;最高人民法院监督指导全国审判工作、确保法律正确统一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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