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2年12月7日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 )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同志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五年来,区法院认真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不断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注重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报告总结工作实事求是,提出的今后工作意见切实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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