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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项决议

来源:明山区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14-01-13 14:45:32 浏览次数: 【字体:

20131212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长王文国所作的《区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区人民,突出发展,聚焦民生,采取有力措施,主动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圆满完成了区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报告对政府工作总结实事求是,对2014年工作安排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牢牢把握“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立区,服务业强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战略,转变作风,开拓创新,克难攻坚,奋力拼搏,圆满完成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启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征程,区政府要深刻领会全会重要精神结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切实把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变为生动实践,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的惠及全区人民。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中共明山区委的领导下,坚定信心,昂扬奋进,抢抓机遇,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开放、创新、富裕、宜居、文明、美丽”的幸福和谐新明山而努力奋斗!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3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计划安排意见的决议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明山区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批准明山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3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代表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明山区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明山区2014年财政预算。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代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3年是区人大常委会勇于创新、各项工作积极推进的一年,在中共明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不断增强监督实效,圆满完成了人大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实现全面建设“开放、创新、富裕、宜居、文明、美丽”的幸福和谐新明山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法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的决议


    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