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各项决议
(2014年12月12日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通过)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长王文国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团结和带领全区人民,在困境中求突破,在改革中求创新,在务实中求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区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报告对政府工作总结实事求是,提出的2015年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也充分体现了区委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符合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政府要牢牢把握“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工作大局,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立区,服务业强区,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发展战略,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圆满完成本次人代会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区政府要按照全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以法治明山建设的新成就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迈出新步伐。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起来,在中共明山区委的领导下,抢抓东北振兴的机遇,坚定信心,昂扬奋进,真抓实干,为全面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明山而努力奋斗!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安排意见的决议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明山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计划安排意见(草案)的报告》,批准明山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明山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本次代表大会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关于明山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明山区2015年财政预算。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代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明山区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人大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紧紧依靠全体代表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为实现全面建设幸福美丽和谐新明山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刘卫东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本溪市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廷所作的《明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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