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8年12月21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受区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8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和省市县乡人大负责人会议精神,建设“两个机关”,站位“两个一线”,牢记使命担当,坚持务实创新,忠实履行职责,为推动明山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充分肯定区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主要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区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视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创新实干,不断开创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为明山振兴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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