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明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
(2020年12月24日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明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明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
会议认为,规划纲要提出的“十四五”时期明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符合明山区实际,体现了全区人民的共同意愿,反映了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十四五”规划纲要,坚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在中共明山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同心同德,开拓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现代化明山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实现明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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