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
2018年3月28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玉双、孙振国、李春忱出席会议。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张吉惠,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李海深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明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学习规划(2018—2022年)及2018年学习计划(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了拟提交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有关事项。法工委汇报了关于对区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和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工作的调研情况。张吉惠同志向主任会议作了关于区委提名任免干部的说明,区人大常委会人工委主任马淑英同志汇报了人事任免事项准备情况。会议讨论通过将人事任免议案提交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
会议就四月份常委会重点工作、“三抓三促”工作、人大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春季防火包保工作、落实招商任务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要及时跟进落实“三抓三促”工作,进到企业、进到项目现场,帮助企业和项目运行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将最新情况汇总报送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联系代表工作,主动与所联系的区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代表履职情况,认真倾听所联系区人大代表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召开会议部署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文件精神;要按照全区森林防火动员会议要求,参与指导做好下牛村火灾隐患排查和巡查工作,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不能漏岗。
会议决定,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定于2018年3月30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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