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纪要
2020年3月30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听取相关委室关于拟提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议题有关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玉双、王修环、孙振国、李春忱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全体列席会议。李海深同志主持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秦国强作了关于明山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人工委主任徐天生作了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明山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起草情况的汇报。
会议决定,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于在12月27 日13:30在区政府0211会议室召开。会议建议议程5项:一是书面传达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二是通过明山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三是通过明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管理办法(试行)(草案);四是通过明山区人大代表活动经费管理使用办法(试行)(草案);五是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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