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
8月3日,明山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十六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海深主持。主任会议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区司法局和区人大机关各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就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做深做实宣传工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认知度,使社区矫正法入脑入心,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切实按照社区服刑人员报告、外出审批、居住地变更审批等规定, 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督促社区矫正对象遵守规定、接受矫正。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法机关之间的沟通配合,密切工作衔接,实现信息共享,凝聚工作合力。四是要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正规化、专业化建设,开展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社区矫正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管理水平。
会议听取了财经委关于明山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审查情况、关于明山区2020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调查情况的汇报;听取了财经委关于明山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调研情况的汇报。
会议建议,将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20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政府关于明山区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关于明山区2020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提请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
会议决定,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8月6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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