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代表建议应注意的问题
建议也要求一事一件,一条建议只讲一个问题或者一个内容,这样有利于承办单位研究处理。代表建议应当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标题要简短明了,把要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解决的问题写得具体明确,使承办单位能够清楚地了解代表反映和要解决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只能是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问题。同一内容的问题作为议案提出后,不要再以建议的形式同时提出,避免重复处理。
下面的内容不应作为代表建议来提出:
①涉及解决代表本人及其亲属个人问题。
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正在审理的案件。
③属于学术探讨、产品推介或者没有实际内容的。
④代表转交人民群众的来信的。群众请代表转交大会信件,请直接交由大会秘书处信访组。
⑤对党的各级组织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应当向有关党组织反映。如精神文明建设,这属于党委的工作内容。
代表向大会提出建议应使用大会统一印制的代表建议专用纸,书写字迹要工整,并写清楚代表姓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不要写上某位领导人的姓名或其它机关的名称,代表提出的建议可以随时要求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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