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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倡议书

来源:区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3-06-25 14:56:42 浏览次数: 【字体:


 —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

亲爱的市民朋友:

    明山区红十字会积极响应市红十字会器官捐献,让生命延续的号召,在全区开展人体器官捐献的倡议活动,通过此项活动让市民朋友了解器官捐献是一项自愿的、无偿的社会公益事业,其宗旨是为一些器官丧失功能者提供置换的可能,使他们恢复健康、延续生命。与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一样,捐献器官、捐献眼角膜都是造福人类的善举,是人类进步、社会文明的体现,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所接受。器官自愿无偿捐献,无论是对于医学教育、疾病研究、救死扶伤,还是对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都有着现实的积极意义。

    我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急需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遗体来源的稀缺已成为器官移植的最大“瓶颈”。由于供体不足,很多人在等待中去世。

    器官捐献是一种勇于摒弃传统陈规旧俗和偏见,无偿地将自己百年之后的遗体(器官)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高尚行为,为此,我们国家出台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从而推动“捐遗”工作健康发展。

    明山区红十字会向我区居民发起倡议:一切相信科学,热爱生活,富有爱心的人士,都能够摒弃传统落后的观念,积极投身于器官捐献事业中来,正确对待疾病与死亡,能够在离开人世以后,把自己最后的、有价值的东西回报给社会,让自己的生命在奉献中延续,让逝者的器官在他人身上重生!同时也衷心希望,捐献者亲属乃至全社会理解与支持捐献器官的高尚行为,只有让能够活着的器官,继续活下去,才是对逝者的最好慰藉!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用我们的爱心和奉献让生命得以延续!

    明山区红十字会咨询电话:3128909

    温馨提示:捐献者有撤销捐献意愿的权利;直系亲属也有否决的权利;家庭困难的器官捐献者家属可获得一定的人道救助。

    “虽然您不曾知道生命之旅何时结束,但当那一刻来临,您却留下了鲜花一簇,那是您身体绽放的玫瑰,那是您献出的珍贵礼物。盲人将重见光明,心脏将再次跳舞,那是您架起的生命之桥,那是您筑就的生命之路……”

--付之一炬,不如生命永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