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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固“创森”成果 建设生态明山

来源: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3-10-09 09: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0年4月,本溪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成为辽宁省继沈阳之后第二个“国家森林城市”,也是东北地区第一个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地级市。明山区委、区政府为了巩固“创森”成果,近年来,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明山,造福全区人民”的目标,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及林业产业的发展,严格林业执法,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防火,努力提高林业科技服务水平,各项林业建设工作稳步扎实推进,林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通过实施大规模造林,明山区林地面积逐年增长。2013年林业用地总面积达到45.9万亩,有林地面积达44.2万亩,森林总蓄积量201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72.4%,在五个城区中排名第二。

    2010年以来,明山区举全区之力,积极开展“三北”防护林工程、青山保护治理工程、“两退一围”工程、环城森林公园绿化等重点工作,强化精品意识,实现了森林资源的稳步增长,生态建设取得良好成果。全区共完成造林面积8200亩,环城森林公园完成造林1000亩。完成育苗面积900亩,提供造林绿化苗木300万株,调整了以核桃、红松为主要品种的林种、树种结构。完成村屯绿化24个村,栽植各种树木5万株。完成校园绿化4个,栽植各种树木2万株。完成全民义务植树90万株。

    近年来,明山区在大力开展生态建设的同时,因地制宜,积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发展苗木、干果经济林、林下药材、山野菜、野生动物养殖、农村森林生态旅游等新兴产业,提高林业产值,逐步减少林农对“木材”的依赖性,推进资源优势向生态经济优势的转化,带动第三产业的发展,创品牌、创龙头,努力提高林产品的知名度和产品市场竞争力,打造林农增收的新优势。各涉林办事处依托区林业产业协会,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开展培训、交流、咨询等活动,搭建林农和企业之间联合开发、共享资源、相互协作、互通信息的服务平台,推动林业产业快速发展,已经培养专业经营合作社4家,参与农民1000余人。由于专业合作社的建立,农民专业化生产意识增强,逐步实行统一购种、统一管理、统一销售,规范林业生产经营,林农实现增产增收。

    在明山,林业工作者按照“三分造七分管”的林业建设理念,全力巩固造林绿化成果,精心呵护绿色家园。近年来,未发生森林火灾和森林火灾致人伤亡事故,森林防火工作总体平稳。我区每年都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安排部署护林防火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组建专业队伍,加强实战演练,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并逐年加大物资、资金投入。同时,不断加大依法治林力度,强化森林资源管理,坚决执行限额采伐制度,近年来没有发生大的滥伐、盗伐、侵占破坏林地案件。

    明山人誓要把明山打造成满目葱郁、绿水长流、鸟语花香、生态宜居的美好家园,让百姓有更多机会亲近自然,共享创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