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山区河道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
按照省水利厅辽水江河【2013】117号以及本溪市水务局本水函【2013】9号关于本溪市区河道专项治理向河道倾倒垃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区组织河道管理人员、水政监察大队以及乡镇办事处、水利站对河道以及两岸绿化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并成立明山区河流生态保护、专项治理向河道倾倒垃圾活动领导小组。通过有线电视宣传画、宣传单、宣传标语进行宣传。在城区、郊区共悬挂宣传横幅8条,发放宣传小册3000份,张贴宣传通告150张,提高全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垃圾点及垃圾量排查,通过现状调查及时掌握情况,截至目前共清理垃圾2650m3,投资10.6万元。新建警示宣传牌43个,投资5.16万元,安装河道围栏300米,简易警示牌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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