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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纪委监察局致全区党员干部的一封信

来源:区纪委监察局 发布时间:2014-04-30 09:39:21 浏览次数: 【字体:

    春风送暖、绿草茵茵的五月季节,我区党员领导干部在出行访友的同时,请谨记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36条实施意见,身体力行纠“四风”,自觉保持党员干部艰苦朴素、勤勉节约的优良作风。
  中央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到作风建设上,坚决反对“四风”。近日,中央纪委提出,要风清气正过“五一”。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和文件,本着节俭、务实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各项活动。在此,明山区纪委监察局向我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郑重提出,要坚守从政底线,保持清廉本色,节日期间遵守“五不准”:不准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出现各种奢侈浪费和变相的违纪违规行为;不准节日期间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收受礼品礼金、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有价证券。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带头遵规守纪、带头崇尚清廉,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要不折不扣地把“五不准”的要求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要将纠“四风”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建立长效机制。
  我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争当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重点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陈规陋习和“节日病”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要严格要求,铁面执纪,及时发现违纪违法情况线索,严肃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对顶风违纪者,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查处的违纪事实点名道姓进行通报,绝不姑息。
  九街沐春风,廉洁赢民心。让我们一起努力,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实现明山新的发展。